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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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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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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工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2月10日,巡察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在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我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会议。

1.2021年12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党组班子会议,传达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承办人、整改时限,要求党建办15日内制定出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9项问题,逐一分析,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定由韩生林同志带领党建办牵头,全局配合,全面落实此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工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苗福刚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生林同志、舒敬彬同志、孙明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

2.2021年12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再次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根据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逐项排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3.2022年2月24日,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班子、全体党员及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和巡察整改报告。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查阅2018年-2021年党组会议记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工信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形式较单一,缺少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的领会和讨论,学以致用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我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2022年工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加强学习安排,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研讨,根据学习方案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巩固整改效果。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的不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流于形式。《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颁布后,未按照宣传部要求把《条例》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学习内容;2019-2021年连续三年意识形态上半年工作报告存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雷同现象,没做到紧密结合当时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为了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学习,工信局制订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工信工作实际,对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

3、工信局落实鲅委办发【2018】77号《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中多项“重点任务”,工信局作为责任部门,没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也未对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

整改情况:为了更好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任务,工信局制定了《 2022年工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工信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上级下发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进行传达和研究部署。

4、工信局有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责,但在谈话中了解到,在履职过程中工信局多采取协商机制解决问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出现电力行政执法困难,对窃电、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等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建议抽调或分配给我局具有行政执法编制、专业技能优秀人员担任此岗位工作,并与区内两家供电公司协商,将我局电力科人员派驻学习,边学习边锻炼,逐步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十九届二中全会的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19日,支部会议学习精神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

整改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后,工信局机关支部制定了《工信局机关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且根据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表,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实施,规范了会议记录。

2、党组会议记录本2020年8月19日与9月16日撕页严重,2020年9月8日党组会议记录在2020年9月16日之后,党组会议记录时间倒置,存在会议记录后补的嫌疑。

整改情况:根据工信局机关支部制定的《工信局机关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着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在会议上要求严格规范党组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杜绝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1、鲅纪发【2019】4号《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广泛开展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工作,但工信局党组未及时开展谈话。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仅一人进行了2人次谈心谈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28日,研究整改方案后,工信局制定了《工信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严格规范了谈话制度与谈话次数、谈话时间,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三必谈”的原则,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谈心谈话常坚持、提醒谈话常保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2018年开展党日活动6次,2019年开展党日活动5次,2020年开展党日活动9次,2021年1月-9月开展党日活动5次,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要求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

整改情况:工信局机关支部制定了《工信局机关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生活制度,按照计划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组织活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丰富活动形式,推动“三会一课”等党的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2019年4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资金使用及工会经费事宜、2020年9月28日党组会议研究无偿献血补贴均未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工信局制定了《 2022年工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执行相应程序。

三、强化成果巩固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仍需常抓不懈,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一)全力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盯住问题不放过,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回顾,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扫清盲区不漏过,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和机制的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结合起来,把建立相关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提档省级,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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