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8日至7月23日,第三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概况
第三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聚焦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核心工作与职责落实,指出三方面共12个具体问题。其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涉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不到位等问题;其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涉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警示教育力度不够、搬运服务费劳务费等没有合同、固定资产未入账、未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制度等问题;其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问题方面,涉及领导班子决策执行力不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费收缴工作存在漏洞等问题。
(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中心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字逐句研读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部署上来。随后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以鲜明态度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整改工作体系。成立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对照3项12个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责任、时限“三张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节点,实行台账式管理与销号制推进。
3.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每周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与督导会,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攻坚,对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同时注重整改实效,将整改工作与自然资源日常业务深度融合,避免“两张皮”现象。
4.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秉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原则,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梳理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反弹。通过整改倒逼工作机制优化,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质效、推动区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所属四个党支部没有按照区委下发的《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鲅委发〔2022〕20号)的文件要求,围绕如何贯彻二十大精神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8月30日前已全面完成补学补研及阶段性整改任务,常态化学习及成果转化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学习覆盖成效:四个党支部均按要求完成专题学习研讨,覆盖全体党员65人,参与率100%。党员均提交学习笔记及研讨发言材料。三是成果转化成效:能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全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四是作风提升成效:通过全程监督指导,有效杜绝学习“走过场”问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明显提升。
3.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不到位。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所属四个党支部没有按照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委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厅秘发〔2025〕秘密3号)要求,做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落实工作”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此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后续按建立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二是四个党支部均完成《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补学,累计开展集中学习4场次,参与党员68人次,党员对条例核心内容掌握率达100%;通过学习研讨,形成与基层自然资源工作结合的统战工作思路建议5条,推动党外人士参与项目审批监督、政策宣传等工作2项,进一步强化了统一战线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三是建立了2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统战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基层党支部统战理论学习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在2020年至2023年度,没有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没有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零。已完成2020-2023年度4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议补开工作,形成规范会议纪要4份并归档,补开情况已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报备;同步补制4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26项,覆盖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清单经党委审议通过并完成备案。二是当前工作规范落地。2025年已按要求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议,会议记录及部署文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区委相关部门;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完成制定,细化四级责任链条任务25项,实现责任“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党委办公室已建立工作台账,累计记录会议召开、责任落实等信息10条,完成3次季度进展汇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框架已初步形成,当前工作流程全面规范。三是监督考核机制见效。修订后的《中心党委工作规则》已正式印发,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委年度重点任务,明确“第一责任人”及“一岗双责”履职要求;已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和绩效考核,权重设定为30%,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效能显著提升。四是建立了3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制度》《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履职考核办法》。
5.关于“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不深入,机关公职人员生活纪律意识弱化,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接连发生。2023年3月14日20时15分,孔岩酒后驾驶黑色丰田轿车(车牌号辽H277S1)被区交警队执勤民警查获。2023年5月29日20时50分,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科员程鹏博酒后驾驶公务车(车牌号辽H62683)被执勤民警查获”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升教育实效显著。整改期间累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1次,覆盖全体公职人员120人次。公职人员主动报告个人外出饮酒情况10次,酒驾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升。二是监督管控全面落地。严格执行“节前提醒、日常抽查”机制,累计推送纪律提醒信息30条,开展酒驾风险专项排查1次,覆盖公车使用权限人员10人次,未发现违规饮酒、酒驾行为。2辆公务车全部完成定位系统加装,实时监控行车轨迹20余条,规范公车使用登记、审批流程,整改期间无1起公车私用、违规使用问题。三是联动问责形成闭环。与区交警大队、区纪委监委建立“双周信息互通”机制,累计对接违法违规信息4次,均无本单位人员涉及。对2起整改前酒驾案件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问责谈话2人次,在单位内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次,形成有力震慑。全体120名公职人员均签订《严守生活纪律承诺书》,签订率100%。四是家庭监督筑牢防线。开展“纪律教育进家庭”活动1场,召开家属座谈会1次,覆盖公职人员家属120余人,发放《家庭助廉防酒驾倡议书》120份,形成“单位+家庭”双重监督格局,整改期间未发生任何违反生活纪律的案件。五是建立了4项制度机制。即《营口市鲅鱼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专题警示教育工作规程》《营口市鲅鱼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版)》《营口市鲅鱼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职人员日常监督与酒驾风险防范工作机制》《营口市鲅鱼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家庭助廉防酒驾”活动长效机制》。
6.关于“搬运服务费、劳务费等没有合同。2023年8月19#,中心搬运服务费17500元;2023年8月22#,购买水泵及维修费5884元,涉及维修劳务费;2023年12月62#,宣传费15335元,均没有合同”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历史无合同问题全清零。截至整改期限,3项无合同支出已100%完成补签。其中,2023年8月19#搬运服务费已与(公司)补签《货物搬运服务合同》,2023年8月22#水泵采购及维修费已与(公司)补签《设备采购与维修服务合同》,2023年12月62#宣传费已与(公司)补签《宣传服务合同》,补签合同条款完整、内容与实际支出金额完全一致,相关材料已归档至财务凭证。二是合同管理流程全规范。自《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中心所有资金支出业务均实现“先签合同后执行”,未再出现“先支出后补签”或“无合同支出”情况。三是长效监督机制见实效。已按计划完成2次合同管理专项抽查,累计抽查合同及支出凭证50份,均未发现问题。四是制定了4项制度机制。即《营口市鲅鱼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合同管理办法》、“三级合同审批”工作机制、合同管理定期抽查机制、采购计划动态管理机制。
7.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2022年2月购买豆浆机1台2580元、2022年5月打印机1台1200元,2023年8月执法记录仪6台6000元,均未入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未登记资产全补录。已完成豆浆机、打印机、执法记录仪3项未登记资产的实地盘点与资料补录,均录入固定资产账,资产编号、使用部门、保管人等信息完整,实现“一物一码、账实100%相符”,巡察反馈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已彻底解决。二是管理流程全规范。新购资产严格执行“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全流程,2025年8月至今新购置的资产均在购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新购资产及时登记率达100%;财务部门已实现“无登记凭证不付款”,未再出现“购而不登”情况。三是人员意识全面提升。已组织1期固定资产管理专项培训,覆盖财务、办公室及各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共10人次,人员对登记流程掌握率达100%,合规管理意识显著增强。四是制定了3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固定资产部门协同机制》《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考核问责机制》。
8.关于“未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制度。2024年3月至8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在公车使用加油卡时监管缺位,共涉及报销公车加油44笔,计15827.88元”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度落地见效。已按期修订《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为中心现有1辆公务用车全部配置专属加油卡(标注车牌号及唯一卡编号),明确办公室2名专人负责加油卡保管,实现“一车一卡”全覆盖,无跨车使用情况发生。二是流程规范闭环。自整改以来,累计执行公车出行审批126次,驾驶员均凭《公车出行审批单》领取加油卡,加油后同步完成《公车加油登记台账》填写(含里程、金额等信息),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加油费38笔(合计11260元),均做到《公车出行审批单》《加油小票》《加油登记台账》“三单一致”,无不合规报销情况。三是人员意识提升。已组织专项培训2场,覆盖驾驶员、保管人、财务审核人员等关键岗位23人次,通过案例讲解、流程实操考核,参训人员制度知晓率达100%,合规操作熟练度显著提升。四是建立了4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车管理岗位培训机制》《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车加油“三单核对”报销机制制度》《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车监管“月核对、季核查”机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问题
9.关于“领导班子决策执行力不强。自2023年9月始,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在推进中心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中,领导班子虽多次研究制定相关方案,但对不同资质、不同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等可能性问题估计不足,在具体落实时,没有形成有效的集中意见并加以落实,致使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推进缓慢,延至2024年9月份才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完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显著提升前期调研质效。针对后续启动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考核、2025年岗位调整等重大工作,班子成员牵头完成1次专项调研,累计梳理人员资质差异、思想诉求等关键信息3条,形成风险评估报告1份,提前化解潜在矛盾2项,未再出现因前期预判不足导致的工作阻滞。二是大幅改善决策执行效率。“民主讨论+集中决策+分工负责”机制全面落地,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期间,中心研究决策的2项重大工作方案均实现“会完即定责、定责即执行”,平均执行周期较整改前缩短40%。三是有效运转进度督办机制。“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常态化运行,中心办公室累计发布工作进度通报2期,均督促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未出现工作延误情况。四是班子综合能力持续增强。累计组织决策能力、执行力专题学习2次,开展典型案例复盘2场,班子成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在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企业用地需求对接等突发及重点工作中,均高效完成任务,获得上级部门及服务对象的肯定。五是制定了4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重大工作前期调研与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版)》《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重点工作进度跟踪与督办细则》《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领导班子能力提升年度计划》。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经查,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第三党支部自2020年10月成立至2021年之间,只召开了3次支委会;2022年度只开了7次支委会,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的规定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深化制度认知。已组织第三支部委员开展2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覆盖全部支部委员,通过闭卷测试及座谈交流验证,全体委员对“三会一课”召开标准、流程要求的掌握率达100%,确保制度规范入脑入心。二是合规有序召开会议。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期间,第三党支部累计召开支委会33次,平均每月召开1次,完全符合“每月至少1次”的规定;会议台账完整记录会议时间、议题、参会人员及决议事项,中心党委每季度检查均未发现频次缺失、记录不全问题。三是考核监督落地见效。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支部2023-2025年度考核体系,期间未出现支部委员履职不到位需约谈或组织调整的情况,支部党建工作在中心党委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获评“良好”等次。四是制定了3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细则》《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建工作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支部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11.关于“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没有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辽委党发〔2025〕1号)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安排部署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已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辽委党发〔2025〕1号文件,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全部撰写学习心得,深刻掌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核心要求,将其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杜绝“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二是初步建成制度体系。《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则》已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明确将政治理论培训占比提升至年度培训总时长的70%以上,创新“线上+线下”“理论+实践”培训模式,覆盖中心全体党员126人。三是有序推进年度培训。2025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已落地执行,第一季度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培训3场,参训率100%;第二季度聚焦自然资源领域业务法规开展专题授课2次,形成学习笔记汇编3册,党员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同步提升。四是制定了3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则》《党员教育培训“督导”机制》《党员学习档案管理制度》。
12.关于“党费收缴工作存在漏洞。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第三支部没有按照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章党费交纳标准第十二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的规定要求,对预备党员收缴党费,存在应缴未缴问题。即:田美扬于2023年8月14日成为预备党员,2024年4月2日转出党组织关系,期间未交纳党费111.71元(每月应缴纳12.41元,共计9个月);岳春阳于2024年6月13日成为预备党员,至今年6月份未交纳党费150.04元。(每月应缴12.84元,共计12个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额补缴拖欠党费。已完成田美扬、岳春阳2名预备党员拖欠党费追缴,共计收缴261.75元(田美扬111.71元、岳春阳150.04元),款项已全额存入区委组织部专户,补缴凭证及银行入账记录齐全;二是闭环运行管理流程。第三支部已启用“预备党员党费交纳提醒表”,对2024年7月以来新增的3名预备党员,均提前1周提醒交纳党费,截至2025年9月,无1例漏缴、迟缴情况;支部组织委员在2名党员转正时,均完成党费交纳情况核对,确保流程无漏洞;三是监督检查落地见效。中心党委已开展2025年度1次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未再出现预备党员应缴未缴情况;党费管理已纳入支部党建考核,占考核总分15%,倒逼支部强化管理。四是建立了3项制度机制,即《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预备党员党费交纳提醒制度》《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费收缴季度检查制度》。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没有正在整改、深化整改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49337;电子邮箱byqzrzysw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