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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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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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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8月21日,营口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5日,巡察组向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营口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心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六大方面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共计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召开次数较少,局长办公会议2012年3月-2018年4月记录只记了一本,对“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的较少,且讨论不充分,记录过于简单化、不规范、不完整,没有充分发扬民主,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鲅鱼圈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鲅鱼圈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会议记录,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增强党组的政治和责任意识。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均有差距。局党组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宣传教育力度不大,形式不够多样,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对基层支部和党员学习情况督促指导检查不到位,学习重形式、轻效果甚至弄虚作假问题依然存在。巡察谈话期间,询问35名局党员干部关于“一岗双责”、“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党的理论知识,13名同志回答不全,占比37%。

整改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或支部学习的形式,对十九大报告原文及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学习研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年初、年中、年末分析党建形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党员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做到党的理论知识全面掌握。

3.中心组学习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劲头不足,对各基层支部的学习要求不严、疏于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在近年来专题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中材料雷同、抄袭网络比较突出,民政事务中心事业单位联合支部多人发言材料雷同。2018年民政事务中心事业单位联合支部33人中,只有20人记录学习笔记。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形式多样化,采取集体研讨、领导领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以保证学习质量;制定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活力;进一步加强学习研讨活动的开展,引以为戒,深刻反省,高度重视,绝不再出现此类照抄照搬现象。在以后的学习研讨活动中保证所有党员全覆盖,并确保学习研讨发言稿的质量,坚决杜绝网络抄袭、代笔等现象,支委会对党员材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撰写,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对反馈问题中的人员已进行了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学习教育中,端正态度,不再出现此类问题。2020年1月支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党员笔记进行了检查,对发现书写不认真、内容不充实、字迹潦草等问题,要求党员进行了改正。以后每季度支部将对党员笔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局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意识形态工作长期搁置,局党组2016年以来的会议很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在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也很少涉及到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

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着力把“四个意识”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民政事业发展及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和“五位一体”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和阵地建设,制定完善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明确党组班子及成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职责,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

5.“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开展不充分。无论是在局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还是机关支部学习会议记录中,都极少体现对“营口有礼”的宣传和学习,没有将“营口有礼”与民政工作进行很好的结合。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营口有礼”活动的宣传和学习,通过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营口市委“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了《鲅鱼圈区民政局“营口有礼”实施方案》,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营口有礼”活动,使“营口有礼”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6.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比较明显。近年来,局党组班子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忽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发展,导致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有时被动应付,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活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并在年初、年中、年末分析党建形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7.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所欠缺。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学习研讨存在参加人员少、材料抄袭等问题。支部会、党课、专题研讨、党日活动存在不按照制度召开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研讨、支委员、党课、党日等活动,党支部会议严格请假制度,保证参会人数达到规定标准;在以后的学习研讨活动中保证所有党员全覆盖,并确保学习研讨发言稿的质量,坚决杜绝网络抄袭、代笔等现象,支委会对党员材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撰写,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对反馈问题中的人员已进行了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学习教育中,端正态度,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8.党建材料虽然能够分类归档,但归档质量标准不高,时间年限不清,标记不明显,档案影像资料保存不完备,不能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党建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按照“组织生活类”、“组织建设类”、“党员管理类”、“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类”、“党员教育培训类”、“工作载体类”、“集中学习教育类”、“督导检查类”及“其他材料”9大类按年度进行归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影像资料保存完备,提高质量,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标准。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流于形式。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专题研讨和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缺失较多,多数人材料有网络抄袭、雷同现象,有的党员将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心得体会,党小组记录不及时,党课次数普遍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了《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党课;年初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并根据区委组织部季度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每月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对自查自检报告严格要求质量,坚决杜绝网络抄袭、代笔、态度不端正等现象,如发现此类情况,由党组织书记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反馈问题中的人员已进行了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学习教育中,端正态度,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10.民主生活会环节缺失,会前缺少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和开展学习的过程,批评和自我批评“蜻蜓点水”,缺乏力度和深度,辣味不足,“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不明显。个别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集中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各个环节,防止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1.党员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少数党员档案有涂改现象,局机关党支部管理党员不严格,调入调出党员无具体台账,发展党员档案中,均没有转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会议记录,通过与支部党员会议记录对比发现,有的党员转预备、转正党员大会参会人数未达到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有的会议记录与实际转预备、转正时间有出入。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并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对目前正在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12.党费收缴不规范,党章规定执行不严格,未能严格做到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下属单位党组织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无台账、党费证填写不及时,交纳党费党员本人不签字或代签等不规范行为。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鲅鱼圈区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按月收缴党费,并上交组织部,每名党员均有党费证。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3.救助物资监管制度不健全。作风不严不实,物资重分配轻监管。

整改情况:我区自2016年至今在春节期间,给予全区低保家庭补助均为现金发放形式,由各镇处统计需要发放的人员名单后报送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进行审核通过后,请示所需资金后由各镇办事处针对名单对相关人员进行补助发放。

14.“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存在奢靡之风问题。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落实责任,在接待标准上严格把关,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对问题中涉及到的目前仍在局内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15.公车维护费用高,违规报销燃油费、过路费,存在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标准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落实责任,严把审批关。对问题中涉及到的目前仍在局内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16.超标准购买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把审批关及采购流程,并做好单位资产设备专人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17.社区居家养老设备存在挪用现象;社区居家养老用于购买的康复器械、生活用品等数量较大,价格虚高。

整改情况:社区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主要为老年人服务,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0号)要求,购买康复器械和生活用品是主要必需品,因此资金支出较大。在以后的居家社区养老工作中,区民政局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制定项目的建设规范和标准,监督指导项目单位的实施、评定、验收、检查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文件要求来完善项目单位所采购的物品和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代理采购等相关手续。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8.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报销手续不规范,记账凭证中未附相关文件和说明等;未入固定资产账目问题;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车辆维护保养费用支出过大。

整改情况:经党组研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重点规范报销手续;往来账目及时清理核对,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在财会专业知识及财经纪律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19.机关请销假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了机关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每月根据考勤结果,对考勤不合格的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20.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工作部署不够及时,疏于督促检查,传导压力不到位,2013年以来很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区委、区纪委2013年以来下发的46份相关文件,局党组只传达学习了其中的15份。

整改情况: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年初、年中、年底至少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对2019年未传达的纪委下发文件通过党组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了全面传达,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2016年以来通报曝光的省、市、区典型案例,特别是重点对照2016年以来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案件,从5个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从2020年开始,对纪委下发的文件,及时通过党员大会进行传达,深化警示教育。

2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一种形式,对主体责任一知半我解,不清楚“四种形态”是指什么,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了解。开展廉政教育方法简单,形式单一,主要还是年底节前等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通报相关案例不及时,在机关支部党员学习记录中没有相关案例的传达和通报,没有让拒腐防变思想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年初、年中、年底至少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对2019年未传达的纪委下发文件通过党组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了全面传达,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2016年以来通报曝光的省、市、区典型案例,特别是重点对照2016年以来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案件,从5个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从2020年开始,对纪委下发的文件,及时通过党员大会进行传达,深化警示教育。

22.监督执纪能力有待提升。局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实,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局机关未设立专职纪检书记,仅从2018年才有纪委派驻纪检组,2013年至今区纪委针对区民政局办理案件为3件,局自办案件为零。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岗位风险点的有效管控和监督检查;抓好常态化教育,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17-6251217;电子邮箱:62512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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