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在修改完善后报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审批,现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3日
2、反馈方式
邮箱:ykguihua@163.com, 电话方式:0417-8225257
3、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北至长江路,西至辽南大街,南以山海大道为界,东边南部以望儿山大街为界,东边北部以现状信义玻璃以东为界,总面积19.37平方公里。
4、总体定位
规划确定该区功能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以输变电产业、新材料产业、食品饮品及包装材料加工和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型工业区。
5、规划结构
规划利用优越的区位条件,基于安全生产与提高规划区品质的原则,通过对土地、水面的控制,规划形成 “ 一心三轴五园 ”的规划结构,使居住、工业和环境达到和谐统一的完美结合,将生产生活高度融合,形成组团式的产业发展结构。
一心:园区内部的科技研发中心,主要位于日月大道南侧;
三轴:南北轴线竖向连接各个组团,东西两条轴线为横向的产业发展轴线;
五园:规划形成五个工业园区,规划形成五个工业园区,分别为轻工业产业园、输变电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食品及包装材料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
5、人口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总用地193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22公顷,容纳就业人口3万人。
6、用地布局
根据上位规划以及为了解决工业区部分职工的居住问题,在工业区东南部设置居住片区,规划研究范围内远期居住人口总数为3万人,以滨海新兴产业园区居住人口和就业人口为主,居住用地的总面积为3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0%。
工业用地布局结合现有工业用地,考虑到主导产业集群等影响因素,在园区中集中布置二类工业,有塑料加工等轻工业和新材料加工等产业,用地面积为886.41公顷。一类工业用地少量主要分布在日月大道北侧和商业服务用地的附近,用地面积为126.86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长江路和日月大道以南和辽南大街以东,均以服务工业园区的商业需求为主。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48.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5%。
6.附图

(1) 区位图

(2) 用地规划图

(3) 功能结构图

(4) 道路系统规划图

(5) 景观系统规划图
营口市鲅鱼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