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二期800吨/天节能基片玻璃(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单位: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项目简介:
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空地上建设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二期800吨/天节能基片玻璃(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拟建设原料中心车间、联合车间、LOW-E镀膜生产线、余热发电站、光伏发电系统以及氮氢站、LNG气化站等附属设施。并对原有脱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占地13.44hm2,为现有厂区预留空地,不新增占地。总投资56000万元。
玻璃熔窑烟气采用“高温静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由95m高烟囱达标排放;原料车间、联合车间及碎玻璃系统以及脱硫石膏、灰仓顶共设28套滤筒除尘器,颗粒物达标排放。生产、生活废水排入鲅鱼圈熊岳污水处理厂,不外排。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由厂家回收。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设置“单元-厂区-区域”三级风险管控防范体系及应急预案。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对各污染源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效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以及污染等问题;项目运行后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有何要求;对项目运行后的监督管理有何要求等。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接见附件1。(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拨打下方联系电话索取。
3、公众参与的范围: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关心该项目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4、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2。
5、意见提交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6、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世强
联系电话:0417-8205011
邮箱:ykoffice@xinyiglass.com
意见表邮寄地址:yk.it01@xinyiglass.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2022年2月8日网站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