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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基泡沫制品有限公司塑料桶及成型泡沫制品项目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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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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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基泡沫制品有限公司塑料桶及成型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33708

传    真:0417-6233708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基泡沫制品有限公司塑料桶及成型泡沫制品项目

滨海新兴工业区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基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内新增60吨成型泡沫球及3万个塑料桶生产线及相应设备

1. 废气

成型泡沫球的成型工序(生产车间 2)及塑料桶塑化吹塑(彩板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依托现有环保措施: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DA002)排放。

2. 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 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东、南、北、西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4a 类标准。

4. 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不在厂区内暂存,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润滑油,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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