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鑫联磨料有限公司除锈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33708
传 真:0417-6233708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鑫联磨料有限公司除锈砂生产建设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路安工业园 |
营口鑫联磨料有限公司 |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年产除锈砂20万吨 |
1. 废气 烘干废气经过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系统,与收集的投料废气一并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经过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 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熊岳污水处理厂 3. 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 固废 筛下废料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收集后车间内固定场所贮存,外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