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项目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6

【字号: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33708

传    真:0417-6233708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项目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小望海村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

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

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办公楼基础上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实验室并购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其业务范围主要是进行环境质量现状检测和污染源检测

1.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项目产生废气的操作均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m高)排放。

2. 废水

项目一般性实验废水(器皿实验前清洗废水(润洗)、器皿二次后清洗废水、浓水、其他水样)经废水处理系统(酸碱中和)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共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配制试剂产生的废液(含强酸、强碱、重金属配制废液)、前两次清洗器皿废液、含重金属、酸碱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水样,加强实验室管理,收集在专用容器内,不外排。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作为危废处置。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通风橱和其他实验设备,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设备减振以及隔声等措施。本项目运行时四周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RO膜、废试剂药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产生的危废贮存在危废暂存区内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