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营口港源实业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6日(共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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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17窗口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营口港源实业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滨海路东,鞍钢一号门北 |
营口港源实业有限公司 |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2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