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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等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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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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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营口北方鑫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滨海路东,鞍钢一号门北

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

1、本项目粉尘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有机废气吸附治理措施,处理后再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废水排放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熊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

4、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原料废包装袋、边角料及检验工序不合格品、废布袋等,袋装收集后全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

2

营口北方鑫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改扩建项目

营口市鲅鱼圈区辽东湾大街与古城北路交叉口西侧地块西部

营口北方鑫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将现有利用蚯蚓处置污泥项目改扩建为日处理140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年产38400吨绿化土的生产项目。

1、废气:本项目发酵车间整体密闭换风收集,加强车间密闭性,废气经收集后由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投料翻抛粉尘采取降低投料翻抛物料高差、加强车间密闭措施。装卸粉尘采取降低受

料高差措施。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熊岳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产生的冷凝水经收集后清运至熊岳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因现有项目工程内容已拆除,故不考虑其噪声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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