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能安储(辽宁)石油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7
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安储(辽宁)石油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A港池新罐区 |
国能安储(辽宁)石油有限公司 |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吨橡胶板 |
1.废气:本项目码头、火车栈桥、发油亭各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共 3 套),装载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 4m 排气筒排放(共 3 根),油罐采用内浮顶罐减少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 2.废水:本项目依据“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库区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 3.噪声 :产噪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且产噪设备均在地下,并通过厂房隔声降噪、设置减震基础等降噪采取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为储罐清洗废水及杂质,不在库区暂存。必须委托有资质公司负责处理。 5.依照风险评价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