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大规模全钒液流电池产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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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20
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规模全钒液流电池产线制造项目 |
鲅鱼圈区临港工业园区营口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区 |
华建海上风电产业园(营口)有限公司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年产1GW/4GWh全钒液流储能电池 |
1.废气:本项目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粘接、密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封闭生产车间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不合格产品拆除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电解液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