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海上风电工程高端装备制造及运维中心项目、 风电装备产业链项目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20窗口邮 编: 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及时间 |
1 |
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
营鲅行审〔2024〕41号 2024.11.12 |
2 |
海上风电工程高端装备制造及运维中心项目 |
营鲅行审〔2024〕45号 2024.11.19 |
3 |
风电装备产业链项目 |
营鲅行审〔2024〕46号 2024.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