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石化经贸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营口港田化工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20窗口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链接 |
1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石化经贸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 |
鲅鱼圈区一港池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罐区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石化经贸有限公司 |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1日 |
https://pan.baidu.com/s/14RbJcF-8b3KceRfyKXn4yg?pwd=j76n |
2 |
营口港田化工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 |
鲅鱼圈区一港池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罐区 |
营口港田化工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1日 |
https://pan.baidu.com/s/1mWMtQ11v_vo_O_-F2R5gmQ?pwd=7dac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