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辽宁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辽卫基层函[2025]2号)文件要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后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应进行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我区内2019年再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将满,为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现通知如下:
再注册人员范围
全区范围内,按照《条例》规定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拟继续执业的现在岗乡村医生,包括:2019年换证期间已在册,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上一轮换证结束至今,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新进入村卫生室执业并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满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对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不再为其办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在类别为卫生所中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乡村医生不予进行乡村医生再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予以注销。
二、再注册人员条件
乡村医生进行再注册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主动向所在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再注册申请。
(一)经考核合格的现在岗乡村医生;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无受刑事处罚,或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满2年的;
(四)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十八条所列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执业再注册程序
(一)申请。申请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应于3月21日前填写《乡村医生再注册执业申请审核表》,提交再注册需要的相关材料至所在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初审。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审核乡村医生所提交资料,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三)审核。区卫生健康局将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并考核合格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并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四)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区卫生健康局监督举报电话:6251526。
四、所需材料
(一) 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乡村医生考核表》或《乡村医生复核表》;
(三)《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四)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 大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六)有效期内《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更多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在地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