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要求,现将《营口港务集团
仙人岛港区四港池南部围堰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海域使用申请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青岛国海浩瀚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文本:见附件(报告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已删除或模糊处理)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5日(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本公示内容的意见或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
单位地址:鲅鱼圈区辽东湾大街中段世纪广场西侧
联系人:赵晓丹 联系电话:0417-6872977
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