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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建成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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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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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建成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建成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工业园

营口建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一条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1.废气:本项目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搅拌机顶处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于仓顶排放。通过设置防尘围挡和防尘网(高10m)及苫布严密遮盖,雾炮抑尘等措施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 噪声 :本项目采用设备减振、设备间封闭、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布袋收集粉尘自动清灰后直接落入筒仓或搅拌机回用于生产、雨水沉淀池泥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定期外售。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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