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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爱维尔铸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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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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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爱维尔铸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爱维尔铸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红旗工业园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爱维尔铸业有限公司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一台1.5t中频电炉、静电喷涂生产线、抛丸机、成型机、机械加工设备及厂区内运输车辆等配套设施,扩建后全厂球墨铸铁管件产量由2000t/a增加到10000t/a。

1.  废气:本项目中频感应电炉和喂线机产生的废气须依托现有电炉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工艺废气收集后须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砂处理废气须经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水浴除尘+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新增的2台抛丸清理机废气须经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3#静电喷涂生产线废气须经“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除尘灰、落地料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水性防腐漆桶、废环氧涂料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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