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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鲅鱼圈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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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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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满足民俗需求,营造平安祥和的新春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2026年鲅鱼圈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情况

鲅鱼圈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发放75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分布位置:熊岳镇40个(火山大街南段)、红旗镇11个(红星美凯龙西侧),芦屯镇8个(芦柳社区南侧6个、安平商业街2个),海星办事处14个(平安立交桥北两侧),望海办事处2个(海韵风情小区门口)。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至2026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到期即自动失效。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禁止转让、买卖、出租、出借或伪造,违者将依法撤销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要求

(一)报名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在鲅鱼圈区居住人口,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居住证),年龄在18到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17:00止。

(三)报名地点:鲅鱼圈区政府9楼923房间,邮箱:852499292@qq.com,电话:0417-6208533。

(四)考试资格:上述报名的申请人必须在营口市范围内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五)考试时间:2026年1月末,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及格者,统一组织补考一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考试时间和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地点: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职高)

(七)考试合格标准:申请人考试采取机考题库方式,80分(含)及格;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监督考场纪律,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禁止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者视为弃考;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方法

统一考试合格者,可报名参加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的摇号,每名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的考试合格者根据许可证分布位置,只可选择一个镇(处)报名,报名两个及以上镇(处)的申请人将取消申请资格,且每名申请人只有一次选择。

零售资格的认定采用“摇号”方式,以镇(处)为单位公开摇号,将邀请相关单位代表参与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加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位安全监管

人员要求:每个零售摊位至少配备一名主要负责人及一名专职安全员,需在营口市范围内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在有效期内)并参加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统一考试(80分(含)以上合格),销售人员须经安全知识教育。

经营期间,每个摊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临时)许可证》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上的人员一致,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至少有一人在岗负责安全管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及培训合格证,如不遵守,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安全规范:须满足《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销售要求:严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过期的烟花爆竹产品。仅可销售C、D级合规烟花爆竹产品。

严禁擅自改变销售地点,不得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格做到“一证一点”。

严格遵守“统购分销、统一配送”要求,由具备资质的本地区批发企业使用专用车辆配送,严禁私自运送烟花爆竹产品。

严禁在摊位内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销售期满后,经营者须将未售出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退回批发企业,不得私自留存或转移储存。

监管与责任追究:区应急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违规产品、违规存放等违反相关法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撤销许可证,纳入经营“黑名单”,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营口市鲅鱼圈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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