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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渔民朋友的安全生产公开信

来源: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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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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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渔民朋友们:

海上风急浪涌,安全重于泰山。春汛将至,渔船出海作业集中,海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叠加航运繁忙,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近期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我们特致信提醒,望各位船东船长、渔民朋友牢记安全准则,严守操作规程,平安出海、顺利归港。

一、严守源头管控,筑牢出海安全防线

出海前务必落实“六防”要求(防大风、防碰撞、防漏水、防侧翻、防火灾、防中毒),做到“不安全不出海”。

全面开展船体自查:重点检查船体、机舱是否破损漏水,核查船证是否相符、抗风能力与续航力是否达标,严禁老旧渔船、隐患渔船冒险出航。

规范通导与助航设备:确保北斗、AIS、VHF等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关闭定位系统;按规定配备号灯号型,保证夜间作业可视清晰。

配齐消防救生物资:检查灭火器、救生衣、救生筏等设备是否齐全可用,及时更换老化器材;规范存放燃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违规明火作业。

落实人员资质要求:职务船员必须持证上岗,全员足额购买人身安全保险;严禁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作业。

二、紧盯天气预警,科学规避海上风险

密切关注气象、海洋、海事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渔船召回制度。

加强天气研判:每日定时收听收看海上气象预报,预判大风、大浪、浓雾等灾害性海况,提前规划作业航线,遇恶劣天气立即回港避风。

规范编组作业:坚持“编组出海、互救互助”原则,保持同组渔船通讯畅通,遇险情及时联络支援,做到守望相助、协同避险。

严守避碰规则:航行作业时加强值班瞭望,在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主动避让商船,规范使用甚高频频道沟通,严防碰撞事故发生。

三、强化日常管理,杜绝违规操作隐患

严守渔港管理规定:归港渔船按序停靠、规范系泊,不得违规占用航道;渔港内严禁吸烟、违规动火,做好消防设施维护。

规范用电用火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气线路,杜绝私拉乱接;使用燃油、燃气设备时专人值守,离开时关闭开关,防范火灾风险。

落实动态监控:配合渔业部门船位监控要求,确保北斗设备在线无异常,主动配合登船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严守作业纪律:严禁擅自改装船体、变更作业类型,杜绝“刺网改张网”等违规行为;临水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规范操作网具和设备。

四、压实主体责任,共守安全生产底线

各位船东船长是渔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动全员绷紧安全之弦。

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组织船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应急处置技能,提升风险防范与自救互救能力。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出海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瞭望,保持与岸上、同组渔船通讯畅通,及时传递预警信息。

主动报告异常情况:发现渔船北斗离线、设备故障、海上险情等问题,第一时间向渔业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迟报。

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主动配合渔业渔政部门开展登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五、坚守应急底线,确保处置高效到位

我区已健全渔船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备足应急物资,建立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故险情报告制度。

遇险情沉着应对:突发险情时,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及时发出求救信号,组织船员开展自救互救,切勿盲目操作。

配合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应急召回指令,接到通知后请立即回港;参与应急演练,熟悉应急流程,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严守法律红线:严禁非法捕捞、违规作业,不得违规运输危险物品,自觉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与生态安全。

渔民朋友们,家人盼归,平安无价。让我们携手同心、严守规章,以高度的责任感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幸福家园。祝各位春汛丰收、平安顺遂!

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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