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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贴费的公示

来源: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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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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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贴费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与担保机构开展联合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渔船更新改造费用及各级财政补贴等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1、船名号31656,船主张玉梅,身份证号码:210804********0521,审核确定的更新改造费用总额40.5万元扣除各级财政补贴(含预计)金额5万元,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的更新改造费用金额35.5万元。

2、船名号31698,船主宋强,身份证号码:210804********0512,审核确定的更新改造费用总额40.7万元扣除各级财政补贴(含预计)金额5万元,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的更新改造费用金额35.7万元。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417-6872977

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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