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上看营口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海域使用申请人: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大连煜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文本:见附件(报告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已删除或模糊处理)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0日--2026年6月2日(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本公示内容的意见或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
单位地址:鲅鱼圈区辽东湾大街中段世纪广场西侧
联系人:赵晓丹 联系电话:0417-6872977
附件1: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上看营口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