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本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区政府初步认定申请人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条件,拟依法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发证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发证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公司(5宗)
二、拟核准养殖基本情况
核准养殖面积:1、136.973公顷;2、38.745公顷;3、84.506公顷;4、223.536公顷;5、223.536公顷。
养殖方式:滩涂底播。
养殖权使用期限:2026年3月5日至2040年7月10日。
四至范围:
1、 东至:40°16'04.509〞 ,121°54'26.220〞
西至:40°16'03.930〞 ,121°55'41.957〞
南至:40°16'49.394〞 ,121°55'42.217〞
北至:40°16'52.336〞 ,121°54'26.463〞
2、 东至:40°14'33.118〞 ,121°54'36.468〞
西至:40°14'32.317〞 ,121°55'41.329〞
南至:40°14'48.160〞 ,121°55'41.569〞
北至:40°14'45.998〞 ,121°54'36.598〞
3、 东至:40°20'38.674〞 ,122°08'57.843〞
西至:40°20'42.944〞 ,122°09'08.959〞
南至:40°21'25.515〞 ,122°09'8.369〞
北至:40°21'25.137〞 ,122°08'21.917〞
4、 东至:40°14'52.530〞 ,121°58'33.870〞
西至:40°14'52.533〞 ,121°59'37.057〞
南至:40°15'52.292〞 ,121°59'36.073〞
北至:40°15'52.290〞 ,121°58'33.870〞
5、 东至:40°14'52.533〞 ,121°59'37.597〞
西至:40°14'52.510〞 ,122°01'13.240〞
南至:40°15'30.670〞 ,122°01'13.240〞
北至:40°15'52.292〞 ,121°59'36.671〞
现对上述拟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准予依法核发。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核发事项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实名反映。逾期,视作没有异议。
电话:0417-6872977。
特此公示。
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