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形成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提出修改意见,请在3月20日前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发送扫描件到电子邮箱(zzw0957@139.com)。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6201446
联系地址:金帆小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办公楼5楼507房间
附件:《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营口市鲅鱼圈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