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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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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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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营政发〔2020〕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状况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区政府成立鲅鱼圈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镇(街道)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委会)设立普查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宣传部门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省市发改委普查设备投资保障及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和政府采购的协调保障工作,协调制定有关普查经费保障的政策;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区分局负责提供现有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管、物业、水务公司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详情见附件),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工作。

(三)选调普查人员。区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电子设备、善于沟通、熟悉当地情况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为稳定普查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区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做好经费和物资设备保障。根据人口普查的任务量、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级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和设备购置申请立项工作,把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和当年投资计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利用多渠道,采用多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号召社会公众和组织关注支持普查,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为普查创造条件;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附件

:1.鲅鱼圈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员名单

2.鲅鱼圈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鲅鱼圈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马  勇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李柏霖  区政府办主任

苗福刚  区统计局局长

赵  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曲世福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史  平  区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怀军  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副局长

王世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立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王  聪  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刘家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副主任

闫笑菲  区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杨志军  区武装部副部长

崔越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孙  明  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学慧  区教育局副局长

卞美红  区民政局副局长

秦培科  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刘玉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栾德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殿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晋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舒敬彬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宪东  区气象局副局长

刘宇航  区城乡建设和公共事业中心副主任

李楠楠  区委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李晶敏  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唐裕洲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区委员会副书记

郭洪权  区消防大队参谋

张  超  区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王  洋  区边检大队政治处主任

于宏昕  国网营口市鲅鱼圈区供电公司营销经理

张文博  国网营口市熊岳供电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苗福刚兼任。


附件2

鲅鱼圈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对外发布。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普查设备投资保障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公安部门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和政府采购的协调保障工作;协调制定有关普查经费保障的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负责提供现有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管、物业、水务公司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普查的相关政策;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发动引导网格员提供网格化管理信息,协助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

区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普查中台湾、港、澳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台湾、港、澳人口数据发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民族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武装部负责协助营院和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领导讲话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协助提供区领导的相关情况。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负责组织大专院校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教育部门提供在校学生相关行政记录。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死亡人口相关行政记录。

区司法局负责相关普查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参加社保人员的相关行政记录。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工信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协调审定普查相关宣传工作。

区城乡建设和公共事业中心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等部门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区委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全区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及网络的组建和技术保障。

区妇联负责协助做好妇女普查工作。

团区委负责协助做好青少年普查工作。

区消防大队协助消防营院和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边防大队负责协助营院和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营口市鲅鱼圈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协助营院和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国网营口市鲅鱼圈区供电公司负责提供用电住户相关信息配合普查工作。

国网营口市熊岳供电分公司负责提供用电住户相关信息配合普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区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讨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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