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参照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工作实际,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评审中介机构评审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二、项目评审费用档次划分
第1档:项目报审金额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评审费8000元。
第2档:项目报审金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评审费13000元。
第3档:项目报审金额在5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评审费18000元。
第4档:项目报审金额在1亿元以上,评审费23000元。
三、入围评审中介机构的抽取方式
抽取评审机构方式为随机抽取,即:每次有项目需要评审时,我局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均在场,从入围评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一家评审机构,并现场电话沟通确认。
如评审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或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则该评审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此项目评审。
四、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入围标准
凡具备评审上述类别项目的中介机构均可报名参与(是否具备资格以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或资信证书为准)。评审中介机构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
五、考核评价
1.按照“一事一评”原则,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审批业务科室对评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分为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填报考核评价表,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收集归档。单项评价从服务时限、服务质量、服务态度3个方面进行考核(0-5分);综合评价为单项评价累计得分的平均值(0-5分)。
2.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评审机构的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每年公示1次。
六、退出机制
评审机构因自身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审批业务科室提交情况说明,由政策法规科审核同意后,取消其入围资格:
1.服务履约时限超过合同约定100%的;
2.服务质量差,评审结果不能够满足项目审批需要的;
3.年度考核综合评分低于3分(不含)的;
4.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如出现两轮次拒绝接受评审工作的。
七、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公示名录截图或资信证书;
3.中介机构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复印件(至少1人);
八、有关要求
1.公告时间为15天(自2023年7月14日至7月28日),请有意愿参与的评审中介机构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本次征集不限数量,凡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
3.凡入围的中介机构主动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取得联系,服务期限为2年,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征集入围中介机构名单。
4.报名相关材料请邮寄至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康龙 13644170514
邮寄材料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策法规科),收件人:侯康龙。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