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来源: | 市(区)长信箱 | ||
留言日期: | 2022-11-20 | 受理状态: | 已办结 |
问题摘要: | 建议锅炉房大烟囱拆除 | ||
留言内容: | 我区集中供热已经多年,但在各老旧小区还存在锅炉房,闲直,多的占地二十多亩,小的也有十几亩,影响城市美观,浪费土地资源。建议区长您过问一下,协调有关部门,把锅炉房统一拆除,利用起来土地。这是我个人建议。 | ||
回复日期: | 2022-11-23 | 办结日期: | 2022-11-23 |
承办单位: |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 ||
回复内容: |
(直接回复):
群众来信建议拆除区内闲置锅炉房、烟囱,统一利用其闲置土地。根据我局相关职权,回复意见如下:
一、锅炉房、烟囱拆除相关业务不在自然资源业务范围内。
二、锅炉房、烟囱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产权单位所有,自然资源部门无权对其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其土地使用功能的调整、如何开发利用需由其产权单位决定,产权单位在提出合理方案和申请后,再由自然资源部门对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由于我区闲置锅炉房大部分为开发单位产权,政府无权强制其进行拆除。需产权单位在提出合理方案和申请后,再由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对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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