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印发<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辽民发〔2022〕11号),鲅鱼圈区印发《鲅鱼圈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巩固拓展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主体地位,更好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牵动,以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人为重点,以服务全体老年人为目标,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居家上门服务等重点任务落实,形成较为完备的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鲅鱼圈区养老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2023-2025年,每年培训100名专业的养老护理员充实到各养老行业进行为老服务。
2.足额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2023年各镇、街道城市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达40%,2024年各镇、街道城市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达70%,2025年完成全区城市社区覆盖率100%完成。
3.引导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2023年公办老年人养护中心要完成设施主体的选址、规划、立项、招标等工作。2024年公办老年人养护中心要完成设施主体的建设、验收等工作。到2025年,一所不低于300张床位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达到运营条件并向全区老年人开放。
4.发展居家上门服务。2025年全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应具备养老服务功能,并引进具备养老服务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来开展相关服务。
5.推进适老化改造。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6.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到2025年,农村社区应具备100平米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0%。
7.推进智慧养老服务。2025年,建立一所养老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8.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2025年各镇、街道要具备一所医养服务机构为辖区内高龄、重病、失能和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9.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2025年将符合我区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需求标准的企业纳入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三、组织实施
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政策和强化绩效管理四个方面举措,确保我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解读单位:鲅鱼圈区民政局
解 读 人:刘文彬
解读电话:6169989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