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营口市鲅鱼圈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8日通过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7月29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气象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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