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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鲅鱼圈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鲅鱼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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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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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鲅鱼圈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3日通过鲅鱼圈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3月24日,我局未收到相关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相关文件:

关于《鲅鱼圈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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