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海事局五项措施 深化专项检查
[更新日期:2009-12-08 16:25:47]
为提高船舶检验质量,有效改善船舶技术状况,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对2005年至2007年期间建造完工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国内航行海船检验质量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为使专项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营口海事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结合实际,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营口海事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建立由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资深船舶安全检查员组成三个检查小组,专门负责该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专项检查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并将专项检查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双百日”专项检查活动相结合,确保成效。加强检查项目培训和研讨,并邀请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的资深验船师进行专题授课,弥补检查人员船舶检验业务的不足和差距。指定安检业务骨干力量针对《检查项目表》的内容,编制检查实施细则,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将海事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通知辖区有关船公司及所属船舶,督促做好应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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