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更新日期:2012-02-01 15:43:50]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选址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河路16号建设。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东北大学承担。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河路16号
总投资:259500万元
项目方案:主要新建压缩机生产厂房、汽轮机生产厂房、燃气轮机生产厂房、容器生产厂房,办公大楼、研发中心及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等。项目新增主要工艺设备697台/套:其中压缩机生产设备111台/套,汽轮机生产设备134台/套,燃机生产设备62台/套,容器生产设备390台/套。预计生产能力为压缩机组50套/年、工业汽轮机100套/年、燃气轮机15套/年及容器25000吨/年。项目总体建设期为3年。计划于2012年1月开工,计划于2014年12月竣工。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⑴废气
①淬火油烟经油烟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②喷漆尾气排放,采用水帘喷漆室,通过水帘对漆雾吸收,最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③对各类砂轮粉尘、珩磨粉尘等采取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室内;④焊接烟尘采取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室内;⑤喷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⑥热处理的天然气加热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直接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⑵废水
①水压试验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应在生产车间建设斜板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着色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并加药脱色处理后,排入厂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③酸性废水,就地收集就地中和处理,经中和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④漆雾吸收水(喷漆室循环水)中加入PAC,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⑥冷却循环水通过建设冷却塔对全部冷却水循环使用;⑦食堂餐厅产生的生活废水先经过隔油处理后,再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⑶噪声
①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类车床、数控切割机、压力机、吊车、冷却塔、风机、钻床、钻眼机等,在设备底部垫减振垫后经厂房屏蔽作用,厂界噪声可达标;②厂房墙体、天棚采用矿棉吸声板,隔音板、所在房间做隔声处理;③对空压机选低噪音设备,设备进出风口采取软连接,安装管式消声器,所在房间做隔声处理;④对通风装置、除尘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加消声装置、并采用隔声罩,在设备底部垫减振装置。
⑷固废
①对废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通过外售处理;②对废机油、漆渣、废感光液送经环保局审核有资质的处理;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④除尘器收尘、包装废物及焊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⑤废乳化液由厂区自建乳化液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按国家环保法规,拟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并严格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保治理措施可行,废水及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未超出规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基本满足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生产工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合理得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邮编:110869
联系人:金 辉
电话:024-25800490 传真:024-25801893 Email:jinh@shengu.com.cn
7、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北大学
协作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邮编:1108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88729900 传真:024-88729900 Email:hyqjoah@163.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4日)。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河路16号
总投资:259500万元
项目方案:主要新建压缩机生产厂房、汽轮机生产厂房、燃气轮机生产厂房、容器生产厂房,办公大楼、研发中心及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等。项目新增主要工艺设备697台/套:其中压缩机生产设备111台/套,汽轮机生产设备134台/套,燃机生产设备62台/套,容器生产设备390台/套。预计生产能力为压缩机组50套/年、工业汽轮机100套/年、燃气轮机15套/年及容器25000吨/年。项目总体建设期为3年。计划于2012年1月开工,计划于2014年12月竣工。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⑴废气
①淬火油烟经油烟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②喷漆尾气排放,采用水帘喷漆室,通过水帘对漆雾吸收,最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③对各类砂轮粉尘、珩磨粉尘等采取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室内;④焊接烟尘采取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室内;⑤喷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⑥热处理的天然气加热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直接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⑵废水
①水压试验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应在生产车间建设斜板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着色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并加药脱色处理后,排入厂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③酸性废水,就地收集就地中和处理,经中和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④漆雾吸收水(喷漆室循环水)中加入PAC,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⑥冷却循环水通过建设冷却塔对全部冷却水循环使用;⑦食堂餐厅产生的生活废水先经过隔油处理后,再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⑶噪声
①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类车床、数控切割机、压力机、吊车、冷却塔、风机、钻床、钻眼机等,在设备底部垫减振垫后经厂房屏蔽作用,厂界噪声可达标;②厂房墙体、天棚采用矿棉吸声板,隔音板、所在房间做隔声处理;③对空压机选低噪音设备,设备进出风口采取软连接,安装管式消声器,所在房间做隔声处理;④对通风装置、除尘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加消声装置、并采用隔声罩,在设备底部垫减振装置。
⑷固废
①对废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通过外售处理;②对废机油、漆渣、废感光液送经环保局审核有资质的处理;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④除尘器收尘、包装废物及焊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⑤废乳化液由厂区自建乳化液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按国家环保法规,拟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并严格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保治理措施可行,废水及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未超出规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基本满足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生产工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合理得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邮编:110869
联系人:金 辉
电话:024-25800490 传真:024-25801893 Email:jinh@shengu.com.cn
7、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北大学
协作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邮编:1108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88729900 传真:024-88729900 Email:hyqjoah@163.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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