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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政发〔2018〕63号:关于印发营口市鲅鱼圈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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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政发〔2018〕63号


关于印发营口市鲅鱼圈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鲅鱼圈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营口市鲅鱼圈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根据市政府《关于营口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18〕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统筹谋划,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支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区为主,步调一致。涉农资金的使用、载体、效益均在区农村基层,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总体规划,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为平台,在涉农资金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明确支持重点,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切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各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围绕涉农资金整合平台,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实项目规划,积极争取资金。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即预算内投资,下同)管理的职责分工,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开展各部门内部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推进部门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与部门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实施。按照《预算法》、相关法规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前提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有序有效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力争用三年时间,在我区周边地区和风景旅游观光区域附近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标准示范村,努力实现农村全面脱贫、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农业经济快速增长;争取用五年时间使全域农村村容村貌发生彻底改变。 2018年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起始之年,初步确立部门内部及部分部门之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的框架;2019年实现所有部门之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2020年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中央与省、市、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统筹谋划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设计。
  1.加强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规划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行业总体规划,加强对统筹整合的项目规划及资金使用的引领和工作指导。紧紧围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区级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规划及项目计划,以试点村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  
  2.确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围绕本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总体规划,以“抓两头、带中间” 为前提,确定以试点村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一是选定城市周边和风景旅游区农业基础好、有特色、见效快、农民提升生活质量意愿高的行政村作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村,集中投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快速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标准示范村;二是带动中间部分村镇,将涉农资金有序统筹整合,实行普惠制投放,逐步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2018年—2020年,我区试点村为:芦屯镇小望海村,熊岳镇郭屯村,红旗镇隆华村。
  3.归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试点村名单及其三年规划方案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区、市政府同意后,首先将美丽乡村建设、水利移民后期扶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资金集中投入试点村,按实施方案统筹整合使用。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对各级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物防疫、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等大专项为主体。对各级涉农基本建设投资,以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区城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村民生工程等大专项为主体。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中凡属于与以上资金使用性质和范围相同及其它能够实行统筹整合的资金,都要纳入整合范围,以试点村为平台集中投入、统筹整合使用;环保、规划、交通、文体、教育、少数民族、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旅游、商务等部门可统筹整合使用的专项资金,也要以试点村为平台,优先投入、统筹整合使用。   
  4.加强内部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从源头整合涉农资金,避免部门内部资金项目设置分散、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结构固化。要加强本部门涉农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合理设置专项资金,确定支出方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办大事。
  5.推进跨部门整合。在推动部门内部整合的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各级次、各渠道、各领域涉农资金,着力加大部门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将中央、省、市下达到区的涉农资金,以及区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根据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村振兴发展规划,打造以重点区域、主导产业、民生项目为核心的发展示范平台。   
  (二)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机制。
  1.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的基础上,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向任务管理转变,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保障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对农民直接补贴等,约束性任务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涉及的资金不得进行统筹整合。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允许县级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2.实行综合绩效管理。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资金绩效考核向综合绩效考核转变;按照省级制定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重点围绕组织协调、资金统筹整合、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完成情况等,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和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3.强化整合制度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涉农资金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为我区统筹整合营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开展统筹整合工作,不得因统筹整合而减少资金扶持。除约束性任务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定具体项目,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阻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动县级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应结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明确不同层级公告公示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要求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协调衔接到位、资金整合到位。区政府成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组长由区长担任,分管农业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农发局及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财政部门以资金管理为抓手支持依法依规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行业主管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下放项目资金管理权限,建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因此,各相关部门作为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做好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严”,切实抓好统筹整合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切块资金和任务清单,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细化分解,确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措施,确保资金使用方向依法依规和计划任务完成。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须组织竣工验收并逐级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三)健全配套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统筹整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既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又要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做好衔接,增强政策可操作性。首先,各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责任主体制(镇处及有关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公告制(各试点村项目实施前、竣工后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告公示项目具体信息)、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制(要认真履行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合同管理制(全面实行合同管理,以合同约束各方行为及权利义务关系)、设计监理制(项目应有详细可行的设计方案、监理监督应贯穿工程始终)、资金报账制(镇处及各部门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核算使用监管)、验收负责制(项目完成后,镇处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履行验收手续)、审计监督制(工程结算要以审计定案值为依据)”。其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与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转移挪用资金。首先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其次涉农项目要专人负责、单独记账、独立核算,资金的拨付与会计核算、科目列支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投入形成的村集体资产须实行档案化管理、设立资产台账、登记入账,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最后,各镇处、各部门项目完成后如形成结余财政资金应按照按照国家和省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规定执行,及时上缴财政。
  (四)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非农领域,不得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形象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坚决避免出现借统筹整合之名,行挤占挪用涉农资金之实。应发挥审计监督检查机构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考核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对统筹整合过程中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涉农资金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新局面,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营口市鲅鱼圈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试点村项目规划明细

 


附件1
营口市鲅鱼圈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文阁  政府常务副区长、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主持工作)
副组长:戴伦阜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陆也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徐英超  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郑雪峰  区发改局局长
韩光华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连信航  区商务局局长
王丽萍  区卫生与计生局局长
赵 霞  区旅游局局长       
任福科  区人社局局长
潘海卓  区教育局局长
李雪松  区民政局局长
张成刚  区交通局局长
范*儒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立中  区文广新局局长
哈 峰  区农发局局长
刘兴昌  区林业局局长
张 强  区水利局局长
安凤海  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左 彬  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学华  区供销联社主任
张 博  区民族宗教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陆也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静波同志任兼任,财政局企财科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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