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工作起步之年,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厉行法治,统筹协调法治鲅鱼圈建设工作,扎实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努力建设过硬队伍,为加速全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全系统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见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补短板大调研”活动,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创新载体,健全机制,激发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凝聚起全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政治处)
2、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是党和人民“刀把子”的职能定位,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党建工作,并把讲政治、抓党建贯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坚定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推进全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领域、各方面和全过程。(责任单位:政治处、局属各单位)
3、加快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严格执行《关于建设让党信赖让人民满意政法机关的决定》,组织开展“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司法行政模范政治机关,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纪律队伍,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姓党。落实“首题必政治”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作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从严管理体系,继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单位:政治处、局属各单位)
4、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 “一把手”要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季度向上级党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加强理论武装,充分运用和发挥讲习所平台作用,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和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破坏活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密切关注司法行政系统负面舆情,进一步落实负面舆情工作责任制,加强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司法行政系统零负面舆情目标。(责任单位:局党组、政治处)
二、坚持统筹协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鲅鱼圈
1、认真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使命。及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筹备好全面依法治区大会。抓好《法治鲅鱼圈建设纲要(2019-2020年)》贯彻落实,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推动健全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起草《关于建立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意见》。统筹协调推进法治鲅鱼圈建设,推动区加快完善法治建设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法治委员会办公室)
2、有效提升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水平。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起草《鲅鱼圈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则》。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邀请区委党校为党政机关领导宣讲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在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中迈出新步伐。(责任单位:法治委员会办公室)
3、进一步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严格实施《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周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律“七进”特别是法律进学校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宣传力度,制定《鲅鱼圈区机关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建立指标体系和效果评价体系,扎实推进法治示范镇(办)、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坚持特色原则,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成果。组织开展重大法治课题研究,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鲅鱼圈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复议监督科、政策法规合同科、区法律援助中心)
4、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深入落实《法治辽宁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和《法治营口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制定《法治鲅鱼圈建设纲要(2019-2020年)》,推进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镇办以上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继续巩固“一社区一村(屯)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监督科、政策法规合同科、公共法律服务科)
5、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鲅鱼圈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快区政府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案例指导作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合同科)
6、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分级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三、坚持稳字当头,加快建立健全确保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1、继续巩固扫黑除恶第二战场的成果。继续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监督律师深入涉案一线和人民群众中,精准了解案情,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
2、做好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切实发挥社区矫正“队建制”作用。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市局统一做好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准备工作,解决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区级社区矫正监管大队的基础上,探索分区域建立社区矫正监管中队。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责任单位:社区矫正中心)
3、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标准,落实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做好与上级机关的视频点名系统的试联试通工作准备,积极参与全国“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活动。确保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联网对接,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精准定位、全程跟踪、全程留痕。加快推进全区社区矫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实现数据汇聚,信息共享,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社区矫正中心)
4、继续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坚守底线安全观,坚持社区矫正监管为基、矫正为本、帮扶为辅的工作理念,把教育矫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教育内容形式,探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特色化教育开展模式。继续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研判例会制度,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建立重点时期请销假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强化手机定位、电子手环使用监管,杜绝“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确保绝对监管安全,献礼祖国70周年华诞。(责任单位:社区矫正中心)
5、全力落实全系统信访矛盾的减存控增。贯彻落实《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计划》,定期对重点群体进行评估,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和说服、教育工作,全力做好上访人员信访工作,实现“五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对全系统重点信访不稳定因素和历史遗留多年信访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攻坚转化,全力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6、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教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定期开展排查、摸清底数,严格落实衔接机制,推动安置帮教机构与监狱紧密合作。扎实做好服刑人员的身份核查、刑满释放前的信息对接和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重新犯罪问题调查,建立监测防控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过渡性安置基地,大力发展依托企业建立的安置帮教基地,妥善安置“三无”刑满释放人员。(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四、坚持服务为先,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配合市律师管理科和市律师协会开展一对一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配合市律师管理科和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律师进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援助律师进企业,为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积极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家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
2、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制定和公开2019年度区行政执法机关的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回头看”工作,严防执法扰企,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邀请20名企业家代表作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对行政机关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具体行政行为,敢于作出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决定,通过公正裁决,积极为所有市场主体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监督科、政策法规合同科)
3、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力度。结合“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减证便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制定时间久远、管理手段陈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加大废止力度。加大备案审查工作,严格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坚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监督纠正、责令修改或废止。(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合同科)
4、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管理。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办理能力,提高办理效率,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监督科)
5、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坚决遏制部门和镇(处)违法文件、“奇葩”文件出台。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要求,开展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审批效率,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目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合同科)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覆盖。强化规范服务,进一步完善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区法律援助中心)
2、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配合省、市贯彻落实《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活动,加快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压实教育引导责任,强化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坚决防止出现律师重点人。(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
3、进一步推进公证改革。解决好目前公证处面临的人员安置及公证员招聘工作。优化公证服务水平,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探索告知承诺制与核实制相衔接的新型办证方式。拓展网络办证途径,努力开通12348辽宁法网、公证云、公证自助、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端口,接受网上咨询、网上办理,探索实行公证网上签约服务。开拓新服务领域,探索建立商事公证服务体系,重点开展企业经营发展、金融风险防控、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家家族财产传承等方面的公证法律服务,大力提升企业家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区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科)
4、严格司法鉴定管理。配合市里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协助市里抓好《辽宁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落实。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
5、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实施“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品牌项目工程,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目标,打造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专项活动法律援助品牌,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落实《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法院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700件,提升诉讼案件办案比重。进一步做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提升项目组织实施能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保证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促进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
6、提升仲裁公信力。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仲裁运行、案件办理、仲裁员管理,建立仲裁案件质量考核和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仲裁科学管理能力和仲裁社会服务能力。严把立案关、组庭关、裁决关,确保依法受理案件,依法组庭审理案件,公平公正裁决案件,大力提升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
7、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规范化、智能化。强化县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做好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在司法局打造统筹基层司法行政资源、靠近群众践行司法为民的综合实体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做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公室)。
8、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辽宁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辽宁省司法所标识规范》,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内部管理、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厘清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多途径充实司法所人员队伍。(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政治处、办公室)
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多元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1、全面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在全区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活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年内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健全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防止矛盾纠纷积累、蔓延、扩大、激化,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巩固现有的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推动人民调解协会、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人民调解中心设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室,及时受理并调解商事纠纷。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化解银行业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深入推进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牢牢把握“复议为民”主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着力深化实地办案的便民利民“民生工程”,推行繁简分流的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发挥好和解、调解和制发行政复议决定的最佳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制定《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复议应诉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强力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和“访调对接”工作。有效开展信访调解工作,基本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办事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区,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的工作目标,年内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5、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三年内实现每个镇(办事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七、坚持科技引领,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1、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积极宣传引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省厅门户网站和“12348辽宁法网”设立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设立咨询、办事“满意度评价”窗口,在12348法律服务运营热线平台设置“满意度评价”频道“学法律、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找调解、查考试”等栏目进行咨询、办事完成后将弹出“满意度评价”对话框,作出满意度评价。在“12348辽宁法网”为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满意度评价。(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纵横联动、平战结合、反应迅速、指挥顺畅的区级指挥平台,有效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综合调度和精准处置能力。全面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重新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全面掌握网络舆情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3、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的“智慧矫正”体系架构。提升电子定位监管水平,定位率达到80%以上,重点人员定位率达到100%,推进试点电子腕带监管,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监督管理,提高矫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创建全国“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责任单位:社区矫正中心)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容错纠错制度,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理念,旗帜鲜明为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责任单位:属各单位、政治处)
2、全面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注重干部多岗位交流,选派干部下沉基层司法所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导向,开展“大培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表彰力度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系统新风貌、新形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政治处)
3、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8小时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政治处)
4、强化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行系统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常态化机制,局班子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在司法所蹲点时间不少于20天。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专项活动,向全系统及全社会广泛征求为民服务、惠民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政治处、办公室)
5、全力打造司法行政纪律部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整治、警示教育月等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越往后越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作风根本好转,全面建成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党组)
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