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办事处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辽宁省委、省政府《法治辽宁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营口市委、市政府《法治营口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和《法治鲅鱼圈建设实施纲要(2019-2020年)》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化法治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具体要求,结合办事处发展新形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抓好党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办事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从海星办事处实际出发,同全区改革开放振兴发展相适应。坚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规范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法治建设,善于通过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法治建设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基本达到鲅鱼圈区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宪法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法治理念全面深入人心,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此基础上,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全社会形成厉行法治、崇法善治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严格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不得违法行使权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组织科)
2.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⑴ 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处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工委每年至少1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司法所)
⑵ 健全党委工作制度,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责职能,完善党工委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和议事决策程序。(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组织科)
⑶ 党工委要发挥在本单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委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履行民主协商职能、支持和保证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支持和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健全人大、人民团体党组织向党工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责任部门:组织科、党群办公室)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3.严控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司法所)
4.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每年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司法所)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职权法定,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责任部门:组织科)
6.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制定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完善配套办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健全对事关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在出台前向本级地方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制定并实施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办事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建立健全集体讨论决定、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研究建立决策过错认定标准及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办事处法律顾问制度。(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司法所)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所有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四)加快法治经济建设,推动振兴发展
8.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把服务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有效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抵御“颜色革命”,深入开展反间谍专项斗争,大力加强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持续做好反邪教工作。(责任部门:综治办、统战部门)
(2)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切实增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效性。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服务管理,组织基层力量,彻底摸清人、房底数。(责任部门:综治办)
(3)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和戒毒等人员帮教衔接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责任部门:司法所)
10.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滚动式、全方位排查,努力掌握各类风险隐患底数,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发现、成立专班、限期化解。(责任部门:综治办、信访办)
(2)构建“五级书记抓信访”制度,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计划。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责任部门:信访办公室)
(3)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预判,落实农民工保证金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建立健全办事处、社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科)
(4)以防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命案为重点,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开展平安家庭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预防及干预机制。(责任部门:综治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5)在政府、企业、群众之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环境风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责任部门:城市管理科)
1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和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和法律服务专业队伍,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律师、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司法所)
(2)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维权的作用。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努力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拓展延伸,提高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司法所)
(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责任部门:司法所)
(4)推进法治社区建设,以法律为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责任部门:司法所、综治办)
(六)推进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
1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与辽宁振兴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引导全处人民真心拥护和信仰法律,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部门:司法所)
(2)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责任部门:司法所)
(3)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落实《辽宁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组织科、宣传办)
(4)全面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司法所)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广泛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辽宁好人”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责任部门:宣传办)
14.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校园、诚信守法企业。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基层组织民主法治建设,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目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帮助审查各类合同等服务,教育引导基层群众提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责任部门:司法所)
(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5.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年至少2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法律逻辑训练和法治实践锻炼,自觉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责任部门:司法所)
16.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建设,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司法所)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区政府已经将依法治区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值20分,由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进行考评,对工作不力、推进迟缓、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力培育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积极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办事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