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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办发[2019]28号 海星办事处2019年度法治建设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19-06-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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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办事处2019年度法治建设实施计划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9-2020年)》等文件,着眼于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巩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进展,办事处特制订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责任人:刘爽) 
(二)制定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法治建设实施计划。内容要科学、符合工作实际,要有具体措施,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司法所、行政办公室、各科室;责任人:李兆影、高明、各科室负责人)
(三)落实法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镇、办事处要向区政府、同级人大和党委报告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内容要体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的效果;法治工作年度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司法所、行政办公室;责任人:李兆影、高明)
(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责任部门:司法所、行政办公室;责任人:李兆影、高明)
(五)依法治镇(处)工作人员配备到位。镇(处)配足人员(不含分管领导),不少于2人。(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二、坚持依法执政
(六)建立领导责任制。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年终班子成员集中述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述法测评;部门办公会议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司法所;责任人:刘爽、李兆影、高明) 
(七)建立依法决策制度及工作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及集体决定制度。(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八)建立重大决策记录制度。
对重大决策、内容、程序、结果等事项予以记录保存并归档整理。(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责任人:刘爽、高明) 
(九)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机制。对应急决策的事项范围、启动机制、程序作出规定。(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责任人:舒敬锋) 
(十)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与清理工作,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十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部署开展“法治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司法所、行政办公室;责任人:李兆影、高明)
三、坚持依法行政
(十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行政机关依法确立,依法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十三)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完善权责清单。(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十四)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以本部门的名义签署合同需经法律顾问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署;做好合同归档与跟踪监管,以本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本部门起草牵头并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都要归档管理,并做到有专人跟踪,涉及到权益责任的要落实到位。(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十五)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社会公示。(责任部门:办事处行政部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
(十六)坚持职权法定,公开工作职能,管理流程、监督方式、法律依据等事项。通过营口日报(营口开发区版)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十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范围、受理和处理的程序、处理方式,法律责任,以及社会矛盾的预防做出规定。(责任部门:司法所;责任人:李兆影)
四、坚持公正司法 
(十八)建立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接收质询。(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十九)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责任人: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十)不干涉司法,坚决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不干涉司法公正;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责任部门:司法所、行政办公室;责任人:李兆影、高明)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十一)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法治机构覆盖率100%;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各项宗教政策落实,管理服务到位,宗教信仰的正面积极作用得到发挥,非法宗教活动彻底取缔。(责任部门:司法所、统战部门;责任人:李兆影、周丽) 
(二十二)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组织网络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责任部门:司法所;责任人:李兆影) 
(二十三)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建设纳入法治建设规划,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100%;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管理,监督)专业服务等功能作用发挥,切实履行对其成员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的相关责任。(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责任人:刘爽、高明)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责任部门:司法所;责任人:李兆影) 
(二十五)建立工作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对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每人不少于40学时。(责任部门:司法所;责任人:李兆影) 
(二十六)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组)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责任人:刘爽)
(二十七)全年完成法治信息报送12篇。法治工作进展情况,上级检查、行政执法动态信息报送。(责任部门:司法所、行政办公室、各科室;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二十八)社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对“两委”干部组织1次法律知识培训;每一社区村(居)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并开展工作;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司法所;责任人:李兆影) 
七、完善法治队伍建设
(二十九)重点抓好法治队伍党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把手”抓党建,集中开展“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主题教育活动,形成法治核心价值观。(责任部门:党群办公室;责任人:刘爽)
(三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书。(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高明)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办事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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