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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鲅工信发〔2019〕9号关于辽宁(营口)航天产业园1G瓦时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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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航天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辽宁(营口)航天产业园1G瓦时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根据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辽宁(营口)航天产业园1G瓦时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节能报告书》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由辽宁航天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辽宁(营口)航天产业园1G瓦时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节能报告书》。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57045.81㎡,总建筑面积42905.71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8800.00㎡,仓库16576.76㎡,办公楼4826.25㎡,职工之家3750.00㎡,换热站360.00㎡,变电所607.44㎡,门卫48㎡。新上焊接物流线、碾压分切一体机、叠片输送线、化成设备、分容设备、物流堆垛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200余台(套),年产1G瓦时锂电池。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消费能源品种有电力、热力,年消耗量为电力2490万kW·h,折合标准煤等价值7968tce,折合标准煤当量值3060tce;热力33337GJ,折合标准煤1137tce。耗能工质品种为新鲜水,年消耗量为新鲜水5567t,折合标准煤等价值0.5tce。项目综合能源年消耗量当量值4197tce,等价值9105tce。
经专家评审认为: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过程和结果基本正确,项目不消耗煤炭,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项目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当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总体布局较为合理。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达到相应节能标准,节能措施对项目建成运行后的节能管理能够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节能主管部门提出节能验收申请,以便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两年,与该项目节能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的依据。

鲅鱼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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