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芦政发〔2019〕76号—关于印发芦屯镇第二届广场舞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0 16:24

【字号:

分享:

为繁荣芦屯镇健身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营口有礼、从我做起”为主线,为芦屯镇广大健身爱好者搭建一个交流沟通、展示自我平台,进一步促进我镇群众文化事业再上新台阶,决定举办芦屯镇第二届群众广场舞比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赛事组织

主办:芦屯镇人民政府

承办:留屯村

二、比赛时间

2019年8月11日

三、比赛地点   

留屯村委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各村居广场舞蹈队。

(二)节目形式

不限舞种,自由发挥,以集体舞为主要表演形式。

(三)音乐时长

4—5分钟,所选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动作设计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不提倡高难度、危险性的动作。

(四)注意事项

为确保比赛活动现场音乐流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参赛作品背景音乐进行统一收集、整理,赛前请各领队填写好《芦屯镇第二届广场舞比赛报名表》(附件1),并将参赛节目背景音乐于8月7日前一并报送社会事务科  穆道一,电话:13940720949  66668,逾期不予接受。

(五)参赛要求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不限性别。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在比赛期间如有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每支参赛代表队的选手人数要求20人以上,能编排出舞台效果即可。

3、所有参赛队伍需统一服装。

五、评分办法(10分制)

(一)动作编排 :舞蹈编排合理、创意新颖、造型丰富、音乐动感;2.5分。

(二)现场完成:队伍动作协调、队形整齐、动作流畅准确;4分。

(三)技术舞感:动作优美,舞蹈表现形式具有观赏性和美感; 1分。

(四)表现力、交流与配合:表演精神饱满、表现力好、感染力强,能充分展示芦屯人民生活幸福共筑美好中国梦的精神风貌; 1.5分。

(五)音乐与服饰:音乐不超时、不少时,统一服装和配饰;1分。

(六)加分项目:有男性或社区干部参与者加0.3分,参赛队伍人数25人以上的加0.3分。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对获奖对象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胜奖500元。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