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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办〔2020〕21号 关于印发《红海街道办事处推进土地确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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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现将《红海街道办事处推进土地确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日


《红海街道办事处推进土地确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营口市《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土地确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农领〔2020〕2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等资源、资产权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有效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坚持以问题为抓手,以成果为导向,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土地和资产被侵占现象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坚定决心,结合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依规解决侵占村集体土地和资产问题,坚决保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和农民根本利益。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侵占村集体土地和资产的问题线索

1.抢占、强占集体土地或者承包集体土地长期不交承包费;

2.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承包集体土地、“四荒地”等资源,或者“低价承包高价转包”谋取私利;

3.二轮家庭承包时侵占村集体其他农户的家庭承包土地,至今拒不退地又未转换成其他方式承包,干扰集体土地正常确权承包工作;

4.无偿占用或者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租赁农村集体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或者“低价承包高价转包”谋取私利;

5.以“为民请愿”为名,本人或组织村民到各级政府闹访缠访,阻挠集体土地正常确权承包、集体资产正常出租;

6.其他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和资产的问题。

(二)建立问题台账

村集体通过调查摸底、群众举报等方式,结合清产核资结果,进一步完善8月初统计的《全市农村改革成果调查表》(每村3张表),建立问题台账,不得遗漏。

(三)全面解决问题

红海街道办事处共3个涉农村级单位(村改社区)根据问题台账,对照营口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营农办〔2020〕112号),制定问题解决方案,集中解决台帐所有问题。彻底根治村集体土地和资产管理不规范、侵害集体和农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于故意、恶意侵占村集体土地和资产、侵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尤其是涉黑涉恶当事人,要依法严肃处理,以高压态势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保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31日前)

1各社区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8月30日前,各社区成员单位上报一名本单位联系人员名单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社区、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社区组织将已上报的《农村改革成果调查表》、市、区、镇(街道)三级的举报电话在社区 同时张榜公示,公示位置不少于10处。

3.各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居民代表组成的土地确权专项行动工作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9月1日-10月15日)

1.9月1日至9月6日。各社区工作组广泛深入排查侵占农村(社区)集体土地和资产的问题线索。

2.9月7日至9月9日。各社区工作组梳理排查到的信息以及通过市、区、街道三级反馈的举报线索,结合8月份统计的《农村改革成果调查表》(每村3张表)、土地确权集体机动地统计表(已发到各社区),补充完善本单位的问题台账(含未发包的集体土地和经营性资产)(附件5-7),并上报办事处。

3.9月10日至9月18日。区适时组织土地政策相关业务培训,街道办事处指导村级工作组根据问题台账,分类逐一提出解决办法,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组织实施,形成本单位《土地确权专项行动解决问题工作方案》。

4.9月19日至10月15日。街道办事处指导村级工作组按照本单位《土地确权专项行动解决问题工作方案》解决台账中的问题,实现全部销号(线索问题已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受理的视为销号)。将问题台帐处理结果(附件5-7)公示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区党委。

第三阶段:总结成果(10月16日-31日)

10月20日前,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本单位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10月25日前,区党委完成本级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并将区、镇两级总结同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红海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广乐任组长的推进土地确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等单位为小组成员单位,各社区建立相应推进工作机制,抓好专项行动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社区要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各社区单位要深挖问题线索,要将未发包、已发包以及被非法侵占的全部集体机动土地、“四荒地”、经营性资产核实清楚。此次专项行动做为对各级党员干部敢担当能做为的一次实战检验,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此类资源和资产流失与本届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班子无关联,但此次未清查彻底,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就是失职、渎职,一经发现,将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社区每周一上午报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搞好舆情监控和维稳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掌握舆情隐患,形成上下一致、内外协作的配合机制。对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出现的负面舆情要及时处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好正面回应,及时解读相关法律政策,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对于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做好政策解答,通过信访、仲裁和法院等途径妥善解决。巩固农村改革成果,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巩固农村改革成果。进一步强化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强配齐人员,加快推进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村集体资金全部纳入“三资”平台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交易按要求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实现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广大农民群众最终受益。村集体资金不纳入“三资”平台监管、村集体资产资源不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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