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营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相违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营司发【2020】13号)要求,我区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共涉及截至2020年7月15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
三、清理结果
1.对内容合法、适当,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继续适用的,予以保留22件
2.依据的法律、法规等上位法已废止,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代替,予以废止5件
3.因鲅鱼圈机构改革,执行部门名称变更、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等原因,修改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