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鲅国资发[2020]79号 关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新华书店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31 10:57

【字号:

分享: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新华书店:

你公司《关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新华书店变更投资主体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你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公司制改革,因你单位原投资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办企业公司已不存在,所有资产均为国有资产,现根据改制要求你单位投资人变为国有独资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你单位需按规定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你单位更换股东后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从事经营活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你公司尚未脱钩运营,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均由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委宣传部(营口市鲅鱼圈区新闻出版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责,需规避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