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鲅市监发〔2021〕9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2 10:43

【字号:

分享:

为隆重纪念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服务“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现就“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分局、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坚持消费者至上,坚决把维护市场秩序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2021年度消费维权的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3·15”宣传活动。本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行“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

“线上”活动,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结合报纸、电视、电子屏、彩信等传统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在政府网站等地方媒体平台,设置315宣传专栏;基于辖区内微信用户以朋友圈的形式精准投放视听资料;以网络答题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科普;以彩信、短信等手机平台,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发布图文信息;探索抖音小视频、视频直播等方式展示日常执法、集中销毁等监管活动,展示市场监管队伍风貌。

“线下”活动,以现场集中宣传为主要形式。主会场万隆广场由市场科牵头,望海所配合;分会场三丰市场由红海所牵头,海东所配合;红旗大集由红旗分局牵头,芦屯分局配合;熊岳大商汇广场由西关所牵头,站前所、北关所配合。

(二)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受理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特别要加强疫情期间的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力争把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对涉及消费侵权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达到震慑警示作用,要及时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构建舆情监测系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构建舆情监测系统,利用舆情系统把握监管动态、了解舆情热点,掌握相关政策、方针、服务等各类活动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情况及成果;及时回应网络媒体焦点、热点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防护用品价格、产品质量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比较大的问题。将舆情监测系统作为持久性“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探索、不断完善,通过定期分析、重点关注,为下阶段舆情工作重点指明方向。

(四)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为有效震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结合目前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警示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制假售假;提醒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辖区内放心消费试点单位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发放倡议书、告知书、一封信的方式,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积极协调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行业市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 ,“315”活动的宣传和市场监管工作既是考验,也是展现。既能突显出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更显示出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做好应急值守。加强“3·15”活动的组织领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针对“315”纪念日宣传活动,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及时依法处理省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和“3·15”期间曝光的相关问题,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及时处置。

五、具体分工

(一)场地分工:

主会场万隆广场由市场科牵头,望海所配合;分会场三丰市场由红海所牵头,海东所配合;红旗大集由红旗分局牵头,芦屯分局配合;熊岳大商汇广场由西关所牵头,站前所、北关所配合。

(二)人员分工:

1.主会场安排:参会人员9点到达万隆广场,9:30活动正式开始。局各科室每个科室留1人在科室值班,其他工作人员都到主会场参加活动。涉及到酒类、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知识产权业务的科室准备讲解的相关罚没物品,要有工作人员负责给现场群众进行业务讲解。

2.分会场安排:负责每个会场工作的各分局、所派6-8名工作人员到会场,9:30开始活动。头一天在高速口值班的分局、所酌情安排工作人员。

3.销毁罚没物品:工作由市场科徐毅负责,涉及到销毁罚没物品的各分局、所、各科室派1名工作人员配合工作。

4.海星所通知万隆广场附近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设立彩虹门营造宣传氛围。.

5.所有参加人员要求着装。

(三)物资安排:

1.标语、宣传单、倡议书等各科室根据自身业务提供宣传内容给市场科,市场科交局办公室统一印刷。活动前听通知到局2号楼403领取宣传单、横幅。

2.各分局、所联系辖区内企业,彩虹门由企业自行设立。彩虹门、户外电视、商户电子屏宣传标语针对不同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附自选标语)

3.会场所需桌椅、台布及其他物品,负责会场的各分局、所提前与主办方联系。

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2021年3.15活动宣传标语

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防护用品正规选,渠道不明防假冒

3.野生动物不食用,卫生防疫保安全

4.不实宣传不轻信,无据散播危害大

5.外出购物避集中,遵规守则重防护

6.不法经营乱秩序,诚信守则是责任

7.加强自律 诚信经营

8.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建共享良好消费环境

9.严把执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10.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自律

11.有苦别往肚里咽,市场监督来保护

12.畅通维权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13.非常时期顾大局,依法维权莫着急

14.自觉服务大局,勇于担当责任

15.诚信守法经营,维护价格稳定

16.诚信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17.禁止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

18.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19.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加强企业防疫管理,有效保障复工复产

2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3.加强监督管理,筑牢宣传防线

2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5.顾“大家”,忘小家;勇担当,讲奉献

26.消费吃亏不着急,市场监管来帮助

27.树立科学消费、健康消费观念

28.外出购物,做好自我防护

29.理性维权 共度难关

30.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