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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民发〔2021〕3号 关于开展鲅鱼圈区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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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鲅鱼圈区民政局将对全区社会团体实施2020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经区民政局、行政审批局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程序

(一)网上填报。从2021年3月1日起,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首页“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辽宁民政(http://mzt.ln.gov.cn/)首页“社会组织平台”,登录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年检管理”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帮助或年检指导)。

(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并出具有审计结论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包含所有分支(代表)机构。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提交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可不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年检初审。社会团体完成网上填报并保存数据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纸质文本,经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社会团体盖章后,连同财务审计报告等其他相关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四)年检审查。社会团体应当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网上填报的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连同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监事会/监事初审意见和监事会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系统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社会团体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上报。

(五)报送纸质材料。待系统审查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原件(一份);

3.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4. 直接登记、已脱钩的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监事会报告(一份)。

四、年检审查形式、标准和结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鲅鱼圈区民政局对社会团体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确定社会团体2020年度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社团管理规定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

2.2020年度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

3.未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

4.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5.2020年度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6.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7.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

8.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9.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

10.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

11.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

12.年度工作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3.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14.应建未建党组织的;

1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三)社会团体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将在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网站进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五、有关要求

(一)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年检时限要求,及时提交上报年检材料。

(二)社会团体未按照年检时间上报年检材料的;或者提交的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后,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正并重新上报的,视为未参检。对于2020年度未参检和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其他事宜

社会团体在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1.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社会组织用户登录)技术咨询:024-88900000;

2.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551-65350880、65350890、65350879;

3.年检材料填报咨询:0417-6200891

联系人:崔晨           电话:0417-6200891

办公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401室


附件:社会团体2020年度参检名单

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行业协会

2、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鸽协会

3、营口市鲅鱼圈区慈善总会

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业协会

5、营口市鲅鱼圈区道路运输协会

6、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警察协会

7、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服饰产业协会

8、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教协会

9、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微)工业企业协会

10、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行业协会

1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企业协会

12、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行业协会

13、营口市鲅鱼圈区互联网协会

14、营口市鲅鱼圈区舞蹈联合会

15、营口市鲅鱼圈区知还古琴协会

16、营口市鲅鱼圈区塑料行业协会

17、营口市鲅鱼圈区殡葬协会

18、营口市鲅鱼圈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19、营口市鲅鱼圈区太极拳协会

20、营口市鲅鱼圈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21、营口市鲅鱼圈区渔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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