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
现将《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
2021年3月30日
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区委政法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推进全面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任务,在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提升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刑事执法和队伍素质的整体水平,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概况为:坚持一个中心、聚焦两个建设、围绕三项重点任务、实现三个突破、做到四个提升(即12334计划)。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鲅鱼圈、法治鲅鱼圈,为鲅鱼圈社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9.28”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2.狠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准确把握鲅鱼圈区全面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锚定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聚焦“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在学深悟透、深化实践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着力把五中全会精神转化为理念思路,真正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推动司法行政发展的实际成效,把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3.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
4.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发挥党建工作政治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
5.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纪检监督文件精神,强化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教育的警示作用。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队伍的勤政、廉政意识。加大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守底线。落实廉政风险提醒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廉政考察工作。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制度建设,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旗帜鲜明与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作斗争。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成果的传播报道。密切关注司法行政系统负面舆情,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营口市鲅鱼圈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进《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纳入全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深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2.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确保经审核的文件合法率为100%,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创新,及时清理与《民法典》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痛点难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督促全区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全面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裁决工作。根据《营口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坚持行政复议调解优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接待室、调解室,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室音视频系统。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实地核查、听证便民利民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全国统一行政复议平台。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体系。
4.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辽宁省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协调财政共同推动实行行政执法证件、服装和标志全国统一标准样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行政裁量标准。按照职责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监督工作。编制《营口市鲅鱼圈区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做好计划落实的督察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宣传培训使用力度,严格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
三、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进一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覆盖率和运行率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到100%。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面发展。加快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等业务全面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各业务融合联动机制,实现供给多元化。
2.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强化办理公证事项的全流程监督,规范公证案卷制作标准,提高卷宗质量。完善公证管理内部运行机制,提升公证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采取专家授课、座谈交流、互检互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公证员培训活动。积极推进网上办证,实现“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
3.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针对工青妇老残、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实施精准援助,打造法律援助特色品牌。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检查工作。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上报高质量案件。
4.进一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协调中小企业局,对接工业园区、物流企业等,通过现场问诊、线上服务等方式,在法律政策宣讲、法律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助力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全力落实助力项目建设六项措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5.进一步加强律师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6.进一步搞好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推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收入分配、风险防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依法、诚信、尽责执业。
7.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助推我区“十四五”法治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广大农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
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突出做好宪法宣传工作。继续广泛开展全社会《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顺利实施,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积极围绕维护国家安全、营商环境建设、疫情防控、生态文明、食品药品、消防安全、产权保护、命案防范治理等重要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工作。
9.加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规范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运行,加强值班值守和要情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接受省市视频巡查督查,不断提升指挥中心功能作用。
四、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总要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总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排查化解易引发治安问题的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发现性格偏执、诉求激烈、扬言报复社会的重点人员,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民转刑”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发生。加强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表彰选拔工作,提升广大调解员的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2.扎实做好平安营口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履行重点人群组组长单位职责,组织召开重点人群组工作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任务。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制定《关于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有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建立完善我区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一站式”化解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矛盾纠纷。
4.巩固深化“村(社区)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村(社区)民评理说事点”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现由建设“全覆盖”向作用“全发挥”的根本性转变。总结推广“村(社区)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向城市社区拓展延伸,6 月底前实现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
5.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司法所业务用房、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加强司法所工作调研,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年底前实现全区司法所全部达到“三星司法所”以上标准,为建设“四星司法所”“五星司法所”提供基础。
6.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7.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成立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完善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落实营口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规范区社区矫正机构名称,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力量。
五、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积极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政治不过硬、司法不廉洁、执法不严格、遇事不担当、作风不优良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执纪不力等问题,按照中央政法委开展的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顿顽瘴痼疾。
2.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继续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鲜明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升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3.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下发年度政治轮训计划安排,年度完成不少于实有人数20%的培训目标。开展队伍素质能力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全系统广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能力、履职尽责能力和推进改革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