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鲅市监发〔2021〕13号—关于印发《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字号:

分享:

局属各相关部门:

现将《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4 月23日

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

(二)主要目标。通过排查整治,摸清我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的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实施台账管理,分类处理,严厉打击,全面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小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水平。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摸清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一是全面开展小化工企业排查,突出化工园区外小化工企业,排查小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依法登记并定期检验;二是排查小化工企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涉嫌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纳入目录的产品;三是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职责排查小化工企业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针对辖区内所有冠名“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孵化器”等企业,排查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

(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小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没有依法登记并定期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纳入目录产品,以及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以及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全区小化工企业情况。各监管分局、所对辖区内小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务求底数清、情况明。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的网格作用,全面摸排本地区各类小化工企业基本情况。重点对化工园区外的小化工企业,突出闲置、废弃、关闭或长期停产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和城乡结合部等场所部位,突出大型炼油厂、化工厂及油田设施周边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厂中厂等重点场所,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户、不落一村,全面掌握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的底数。

(二)实施分类处置。各单位要结合排查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处置。一是对涉嫌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纳入目录的产品的小化工企业,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立即停止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生产销售。二是对符合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小化工企业,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就产品质量的提升开展帮扶工作。三是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甚至明知或故意违法的小化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四是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属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处理。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25日前)。汇总梳理掌握的小化工企业情况,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开展全面深化整治小化工企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二)排查整治(2021年5月底前)。各单位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排查结果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证照等方面,建立辖区内小化工企业的台账清单,做到“一企一档。

(三)分类处置(2021年6月底前)。各单位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小化工企业逐一进行评估分类,制定工作计划,实施“一企一策”分类处置,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巩固提高(2021年7月底前)。认其总结排查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持续跟踪调度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巍;副组长:姜胜宽、鞠长伟、王成、高伟、李长江、王殿伟、杜显勇、王立然、王铮;成员: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科、特种设备安全执法科、企业监管科、各监管分局(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相结合,一并安排部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切实加强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建立整治任务、整改和责任清单,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单位要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四)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做好阶段性工作小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面排查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统计表的汇总工作。自5月开始,每月20日前按条线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7月2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安全执法科联系人:滕征训,联系电话:15042732289

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科联系人:张永,联系电话:13154176379

企业监管科联系人:周连轶,联系电话:15140762020

附件: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