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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个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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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2021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个管理”,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作业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辽教发〔2020〕33号)要求,严控书面作业总量,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

二、加强睡眠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83号)要求,保证每天足够的睡眠时间,小学生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统筹安排作息时间,小学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40,中学不早于7:2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每节课40分钟。合理安排就寝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学生不少于40分钟的午睡时间,同时将午睡时间纳入课表;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安排值班教师,设置统一的看护教室,确保学生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季节变化、城乡学校分布、家长上下班、错峰上下学等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到校时间。

三、加强手机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3号)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需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妥善保管,严禁带入课堂。各中小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学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其他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沟通需求。要加大手机管理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主题班团会等不同形式的引导,让学生了解形形色色的网络骗局,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注重课外读物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幼儿园)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要加强党史、革命史等读物的阅读引导,积极开展书香校园创建,组织学生开展阅读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五、加强体质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每天安排20分钟早操、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和20分钟午间活动,并纳入课表。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要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及时对体育家庭作业进行指导、评估、调整,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六、严格保障措施

1.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五个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将“五个管理”工作落实到位。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将进行实地检查。

2.要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面向家长、面向公众、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把“五个管理”的内容、目标、举措解释到位,做到全员知晓、家长支持、严格执行,努力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在社会营造关心教育改革、支持学校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3.要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五个管理”工作真抓实干,落地落细。同时,将“五个管理”纳入对县(市)区、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目标和管理考核内容,市教育局将开展“五个管理”实施情况督查,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实施意见,迅速落实,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设立“五个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对于“五个管理”相关问题的监督和投诉;并将“五个管理”推进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按季度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进情况。

2.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本校“五个管理”的实施细则;要充分考虑学生就餐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课表;要将“五个管理”纳入教师评优评先及年终考核内容。

3.教师要严格按照“五个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努力探索“五个管理”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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