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实施部门 | 设定 | 备注 | |
| 1 | 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 行政强制 | 营口市鲅鱼圈区国家保密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 第三十六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查清密级、数量、来源、扩散范围等,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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