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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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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开发区公安局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截至目前,共打击信访违法行为人共10人,行政拘留2人,行政警告2人,劝阻、批评教育6人,拟行政拘留3人。

为提醒广大居民,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与秩序,开发区公安局现通报部分案例、以案为鉴。具体为: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张某刚,男,52岁,鲅鱼圈区海星街道居民,为达到不合理诉求,多次进京缠访、闹访,试图以访施压,两次治安处罚后再次进京缠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因寻衅滋事被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蒋某辉,男,47岁,鲅鱼圈芦屯镇居民。为达到不合理诉求,多次到区政府缠访、闹访,并使用彩板房将区环卫中转点的道路堵住,致使清运车不能正常通行,导致全区垃圾无法清运,造成恶劣影响,现已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三

违法行为人张某龙,男,57岁、宋某军,男,67岁,均为鲅鱼圈区熊岳镇居民。因二人到北京中南海周边进行非正常上访,被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后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有期徒刑2年。

案例四

违法行为人付某,女,62岁,鲅鱼圈区红海街道居民。为达到不合理诉求,在北京国家信访局连续、恶意反复登记,多次缠访、闹访,意图给地方政府施压,严重扰乱信访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开发区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后鲅鱼圈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

违反信访秩序、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组织串联等行为

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近期,开发区公安局对组织串联访的3个群体正在密切关注、收集证据

必将依法严厉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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