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区职业中专及初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要求,根据《2023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营教发〔2023〕1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依据我区学龄人口变化、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目标、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不得超过1000人,班额不得超过 50人,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全区3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60人。其中,2所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780人,1所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80人(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计划招生58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内招生39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外营口地区内招生190人)。
按照《2023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营教发〔2023〕14号)文件要求,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在营口地区计划招生40人。营口信威学校(民办高中)在大石桥外营口地区内计划招生150人。
(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继续举办综合高中。计划招生900人。其中,注册普通高中学籍600人(面向全市招收运动训练类特长生90人、艺术类特长生110人,面向鲅鱼圈区招收普通高中学生400人),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300人(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计划招生7805人,含综合高中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300人。其中,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营口市戏曲学校、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石桥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职普融通学校共计招生820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按照《2023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四)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五年一贯制)、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3+2”模式高职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鲅鱼圈区202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有鲅鱼圈区户籍的社会类考生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中考报名考务费按《关于初中毕业升学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5〕85号)规定标准收取。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市教育局统一建立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均须同步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报考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按照省招考办文件要求,由市及县(市)区招考办另行通知。
(三)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列入全市提前录取志愿批次(详见附件3、4)。继续设置优质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计划,列入招生提前录取批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填报。(以上述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四)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按要求认真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并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后,各初中学校打印出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表(一式3份)。志愿表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初中学校整理核对保存、一份上交区教育局。志愿表一经考生和家长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方式
1.考试科目
九年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8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不设听力考试),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物理、化学同堂分科考试,试卷满分为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分科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其中日常考核满分20分,统一考试满分40分。
按照《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要求,八年级考试设置地理、生物学2个学科,其中地理试卷满分40分、生物学试卷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一年后计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2023年中考起,八年级生物学考试设置实验操作,满分10分,实验操作成绩与试卷成绩一并计入考生当年生物学考试总成绩。
未参加营口市2022年地理、生物学纸笔考试的9年级考生,需参加全省2023年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纸笔考试和营口市组织的2023年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地理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地理纸笔考试总分÷2023年地理纸笔考试总分×学生实际得分进行赋分;生物学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生物学纸笔考试总分÷(2023年生物学纸笔考试总分+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总分)×学生实际得分进行赋分,两科成绩分别计入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2.考试时间
八年级考试时间
6月27日:
15:00—16:30 地理、生物学
九年级考试时间
6月28日:
08:30—11:00 语文
13:30—16:00 物理、化学
6月29日:
08:30—10:30 数学
13:30—15:30 外语
16:20—18: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3.考试方式
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7个学科实行闭卷纸笔考试。
按照《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和《关于2023年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的通知》(辽教通〔2023〕48号)要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2个学科实行同场合卷、开卷纸笔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依据《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试行)》实行。
按照《2023年营口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考试部分取消800米(女)/1000米(男)耐力性测试项目,按满分20分计。其他项目按照“学生参与即合格,合格即满分”的原则进行赋分。
九年级实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听力考查。按照《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要求,从2024年中考起,设置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具体方案另行印发。
(二)命题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命题坚持“方向是核心,平稳是关键”原则,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引导教学回归教材,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命题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
中考命题按照计算机网上阅卷技术标准执行。
(三)考试管理
1.严格按照《2023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考试各项工作。
2.考务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并具体组织实施。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阅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3.考生在考前因疾病(含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特殊情况申请单设考场或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并提供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申请《鲅鱼圈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并具体负责实施。
4.残疾考生参加中考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执行。申请在考试中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并提供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申请《鲅鱼圈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认定并具体负责实施。
四、阅卷
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五、加分和录取
(一)加分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5日后,将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因享受加分政策并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的计划单列。
(二)录取
1.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由市及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总成绩、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得出现成绩并列录取。
2.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列入全市提前录取批次,依据两所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营口信威学校属地以外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由招生单位单独录取。如属地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发布后上述两所学校才在我市开展录取,且考生已同时被属地普通高中和上述两所学校之一录取,若考生选择到上述两所学校之一就读,则考生被属地普通高中录取所占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录取。
3.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专业(五年一贯制)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各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按照综合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及其他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计划录取。
5.录取结束后,高一新生电子学籍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学籍。学籍注册后,高一新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就读。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其学籍,同时追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主任责任。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区教育局请示汇报。
(二)统筹做好考试安全、防疫工作。区教育局要狠抓关键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和保密责任,要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确保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将考试防疫列入属地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制定组考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疫工作。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考点考场、阅卷等场所防疫工作。
(三)实施“阳光招生”。要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属地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若出现未录满招生计划情形,全市所有普通高中是否补录由属地教育局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决定,若决定补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补录行为,一律视为无效录取,市教育局不予无效录取的学生注册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后,若出现未录满招生计划情形,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如确定补录,将由市教育局下发补录通知,通过注册入学(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方式开展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四)做好保密工作。区教育局要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考试管理职责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员。要做好试题、试卷、评分参考等资料在启用前、启用中和启用后的管理。要与所有从事考试数据信息管理工作和接触使用数据信息的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确保考试信息安全。要强化对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人员及考务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要抽调专门工作力量,加强对考试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存放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
(五)加强宣传。中考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区教育局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将采用“中考N问”“一图读懂中考政策”“中考N问N答”等形式,在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中考政策,使考生家长“都知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禁各普通高中尤其是优质普通高中进入属地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开展招生宣传。要重视和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就业前景以及奖学金、资助等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大力宣传综合高中、职普融通的积极意义和有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切实规范中考成绩发布管理。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中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中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中考成绩信息管理,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喜报”“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附件:
1.2023年鲅鱼圈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2.2023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
3.2023年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4.2023年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5.鲅鱼圈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附件1:
2023年鲅鱼圈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一)我区高中招生计划2960人
1.开发区一高中计划招生930人。其中,强基实验班计划招生30人,面向全区(13所招考学校)招生;择优生计划招生90人;名额分配到校生计划720人;统招生计划90人。
2.熊岳高中计划招生850人(含2022年增加计划50人,向偏远、薄弱学校倾斜10人,统招40人)。择优生计划45人;名额分配到校生650人;统招生155人。
3.开发区二高中计划招生600人(注册高中学籍)。“惠民班”计划40人(免收学杂费,设最低分数线为区内高中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含50分));统招计划360人;运动训练类90人,艺术类生110人,面向全市招生。
4.上善高中计划招生580人,其中区内统招生390人。
5.营口信威学校(民办高中),在营口市(大石桥市外营口地区内)计划招生150人。
6.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在营口地区计划招生40人。
(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300人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专业300人(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计划招生7805人
6所职普融通学校计划招生820人(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具体专业计划按照《2023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执行。其中,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计划招生1000人。
二、两所示范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生分配办法
1.根据各初中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实际人数(指具有5科以上中考文化课成绩的在籍学生人数)确定到校生分配名额,此项占0.60个指数。
2.根据初中参加高中招生考试学生成绩(考查各校参加考试在籍学生及格人数比例)确定到校生分配名额,此项占0.40个指数。
3.今年中考继续设立名额分配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为:涉考学校分配额录取分数线的平均分数-40分,低于此线的,名额收回,放在第三批次统招生总数中录取。
4.盖州南部七乡镇学校按盖州市教育局名额分配生方案执行,同时执行我区名额分配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办法。
5.在两所示范高中招生学区中,核算参加考试成绩排在后10%中各初中所占的在籍学生数与本校参加考试在籍人数的比例,比例高的3所学校,要分别扣减3、2、1个名额分配生指标。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初中考生须在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报名和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志愿批次
1.提前录取批次:
(1)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志愿: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和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两所学校志愿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2)强基实验班志愿: 一高中强基实验班,设置一个志愿。面向全区(13所报考学校)招生。
2.第一批次:一高中择优生,熊岳高中择优生,二高中“惠民班”学生。设置二个志愿,一高中和熊岳高中择优生在学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二高中“惠民班”不受学区限制,自主选择。
3.第二批次:开发区一高中、熊岳高中名额分配生。
4.第三批次:开发区一高中、熊岳高中统招生。区内考生设置二个统招生志愿,可以兼报,自主选择。七乡镇考生设置熊岳高中一个统招生志愿。
5.第四批次:二高中统招生,不分学区,自主选择。
6.第五批次:上善高中统招生。
7.第六批次:信威学校统招生。
8.第七批次。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9.第八批次。6所职普融通学校志愿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10.第九批次。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五年一贯制)专业志愿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11.第十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可填报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
12.第十一批次。营口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自主填报学校名称。
13.报考“3+2”模式高职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市及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地点填报院校志愿。
四、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由市区教育局统一实施,录取按照中考成绩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1.提前录取批次: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开发区一高中强基实验班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2.第一批次: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录取区一高中、熊岳高中择优生和二高中“惠民班”学生。如出现二高中“惠民班”计划未满的情况,多余计划纳入二高中统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3.第二批次: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在学区内录取区一高中、熊岳高中名额分配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4.第三批次: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区一高中、熊岳高中统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5.第四批次: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区二高中统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6.第五批次: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上善高中(民办高中)统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7.第六批次: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营口信威学校(民办高中)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8.第七批次。报考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9.第八批次。报考职普融通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录取后,统一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10.第九批次。报考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市招考办组织录取。
11.第十批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报考技工学校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录取。
12.第十一批次。报考营口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由考生自行联系所报考学校进行录取。
报考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的考生,由招生单位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录取。
各普通高中根据被录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和成绩进行录取资格认定。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向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已录取学生实行退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于7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中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相关收费办法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