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商品房销售办理
依据相关准许手续对新入网开发商资质审核与管理;
1、开发商需具备签订商品房网签相关资质,至224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如下:测绘报告、规划平面图、营业执照、土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土地分摊测绘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法人身份证、备案操作人员身份证,施工进度说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方案、人防办批复文件。(如该项目已竣工,需楼栋竣工本案工程书)。以上各证件复印盖公章。
2、工作人员需现场进行核查上述复印件原件及楼栋照片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准确无误可开通入网。
3、如该入网项目有相关抵押、查封等产权限制情况,需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被查封文件及抵押文件,我单位逐条审核后,于网签备案系统进行相对应登记标注限制其出售。
二、对辖区内网签商品房合同进行备案
依据申请对商品房网签合同进行备案;
1、备案操作人员需携带网签合同及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至224窗口进行备案申请审核。
2、工作人员审核,确保该备案房屋无抵押、查封等产权限制后,备案操作人员可至该窗口领取合同。